剛剛,南京市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并且公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職業學校等各個學段的收費標準。 為做好開學前準備,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現就...
剛剛,南京市下發《關于做好2020年春季學期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通知》,并且公示幼兒園、小學、初中、高中、職業學校等各個學段的收費標準。
為做好開學前準備,進一步規范教育收費行為,現就做好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教育收費公示工作的有關事項
一、請各學校(幼兒園)開學前將《教育收費公示表》在校內公示欄公示,自覺接受學生和家長監督。
二、幼兒園保育教育費開學第一個月按實際在園天數收取,后面月份按月收取。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各學校本學期社會實踐活動費暫不收取。
四、各學校在嚴格執行教育收費項目和標準的同時,還應在服務性收費和代辦費項目上堅持家長自愿原則。
五、各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在伙食費、住宿費、校服費等方面積極采取減免措施。
圖片點擊可放大
↓↓↓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