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委表示,未來將會同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進一步明確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要求,制定統一培訓標準,推動衛生健康副校長規范有序開展工作。
4月25日,記者從北京市教委官網獲悉,《北京市中小學選聘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正式發布,提出要推動中小學校配備健康副校長,加強學校衛生工作專業力量,提升學校衛生與健康教育工作能力和水平,全力打造健康安全的校園環境。
衛生健康副校長有哪些職責?《方案》指出,衛生健康副校長履職期間將協助校長指導學校開展衛生與健康教育相關工作,包括定期指導學校開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防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能力和應對突發事件自救互救能力;協助學校對學生近視、肥胖、脊柱側彎等健康問題提出工作建議,定期到學校現場指導衛生相關工作,關注學生用眼衛生、學生心理健康、學校環境衛生等重點工作的落實;定期組織召開健康相關工作座談會或知識講座,為中小學校醫、保健教師等學校衛生工作人員進行專業培訓。
“具備醫學背景,掌握專業技能”“了解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特點和學生身心成長規律,具備一定的教育教學能力”“具有較強的語言表達能力、溝通交流能力和組織協調能力”……《方案》對衛生健康副校長的人選提出了諸多要求。
哪些人能夠擔任衛生健康副校長?《方案》提出,衛生健康副校長由衛健行政部門推薦或者委派,經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學校聘任,在學校兼任副校長職務。鼓勵學校所在地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領導班子成員或屬地疾控部門、轄區內公立醫院等單位符合條件的業務骨干擔任衛生健康副校長。
北京市教委表示,未來將會同北京市衛生健康委進一步明確衛生健康副校長工作要求,制定統一培訓標準,推動衛生健康副校長規范有序開展工作。各區也將強化培訓和評價考核,推動此項工作形成長效機制,確保衛生健康副校長發揮最大作用和優勢,更好地守護學生健康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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