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發現有未落實的培訓機構,請及時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屬地區文化和旅游局進行反映。
寒假即將來臨。1月2日,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發布提示,廣大學員及家長在選擇參加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時,注重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確保預付資金的安全。
針對培訓收費,北京市文旅局表示,培訓預付費要進入存管專用賬戶,按照規定,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收取的培訓預付費用,需全額存入該機構的預付費存管專用賬戶。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變相收取超過60課時或時間跨度超過90日的培訓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
同時,要規范簽訂培訓合同。北京市文旅局表示,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應與學員或家長簽訂書面服務合同文本,對合同中雙方權利和違約責任、培訓內容、培訓期限、時間安排、收費金額及退費標準與辦法等條款做審查確認,提醒學員及家長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以保障自身合法權益。
此外,北京市文旅局提醒學員和家長對文化藝術類校外培訓機構落實預付費政策的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有未落實的培訓機構,可及時向市文化和旅游局、屬地區文化和旅游局進行反映,反映材料請明確所在區及合同內載明的培訓機構所屬企業規范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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