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面上存在的一些以夏令營、國學素養等名義開展的培訓,應如何辨別其培訓內容是否含有學科類培訓?
“不是不允許搞學科類培訓,而是需要區分是不是學科類培訓……”9月23日,在教育部召開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強調,對于以研學、夏令營、國學素養等名義的培訓“變種”,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標準進行鑒別。
7月30日,教育部辦公廳發布《關于進一步明確義務教育階段校外培訓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的通知》,明確在開展校外培訓時,道德與法治、語文、歷史、地理、數學、外語(英語、日語、俄語)、物理、化學、生物按照學科類進行管理。同時強調“對涉及以上學科國家課程標準規定的學習內容進行的校外培訓,均列入學科類進行管理。”
而目前市面上存在的一些以夏令營、國學素養等名義開展的培訓,應如何辨別其培訓內容是否含有學科類培訓?9月23日,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指出:“與培訓有關的變種不斷出現,包括打著游學、研學、夏令營、思維素養、國學素養等名義實際進行學科類培訓的,將來可能還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新情況,有些打擦邊球的情況的確不易辨別。”
對此,上述負責人稱,各地要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課程標準進行審核,同時建立鑒別機制,對于各種不同名目的培訓項目,要根據其實際培訓目的、方式及內容,請權威專家或者專門機構站在客觀中立的角度進行綜合研判。
“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教育部校外教育培訓監管司負責人表示,如果培訓實質上是對涉及學科的內容進行的專門學習、專門講解、專門練習,強調的是學科知識導向、為升學考試服務,強化的是學科的聽說讀寫計算等技能訓練,與學校教育功能更為相似或接近,就應該按照學科類培訓進行管理。
“不是不允許搞學科類培訓,而是需要區分是不是學科類培訓,因為學科類和非學科類培訓的管理原則是不一樣的。”上述負責人強調稱,可以搞學科類培訓,但必須明確按學科類的制度來管理,而不允許打擦邊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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