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快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轉變,發揮優秀學生榜樣引領帶動作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經研究,省教育廳和團省委今年繼續面向全省普通高中評選...
蘇教基函〔2024〕2號
各設區市教育局、團市委:
為全面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加快推進普通高中育人方式轉變,發揮優秀學生榜樣引領帶動作用,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經研究,省教育廳和團省委今年繼續面向全省普通高中評選表彰一批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范圍及名額
全日制普通高中(含民辦高中)的正式在籍學生。本次評選表彰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共1662名。
二、評選條件
省級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必須具備以下三方面條件:
1.品德表現突出,學習成績優良,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
2.縣(市、區)級以上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
3.在道德實踐活動、社會公益勞動、見義勇為等方面有突出事跡的優先推薦。曾獲得“江蘇省三好學生”“江蘇省優秀學生干部”榮譽稱號的,不再參評。
三、推薦程序
學校按照班級學生推薦、任課教師和年級組評議、在學校公示欄、網站等公示(5個工作日以上)、學校黨政聯席會議組織審核的程序確定名單,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
學校上報推薦名單時,應附下列材料:
1.張榜公示的起止時間、地點位置、公示方式、小樣及收集的有關意見(書面記錄原件)。
2.黨政聯席會議記錄、校長簽字的復印件。
3.被推薦學生的推薦表(見附件1,班長、班主任及校長簽字)。
四、名額分配說明
各地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評選名額主要參考各地普通高中畢業生數和在校生數等因素分配(見附件2)。各地要嚴格執行評選標準和評選程序,確保評選公平公正。各地要兼顧不同區域、不同類型學校,重視民族中學、內地西藏班和新疆班、特殊教育高中班的推薦工作。省級三好學生與優秀學生干部的分配名額不得互轉。每所學校推薦的三好學生和優秀學生干部名額合計不得超過5人。各地各校一律不得突破指標數推薦。
根據國家相關規定,省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在高等學校招生錄取中不加分。
五、工作要求
各設區市教育局要按照模板格式填報推薦名單登記表(見附件3)一式兩份,加蓋市教育局和團市委公章,于3月25日前報送省教育廳,電子版發至郵箱793913045@qq.com,聯系人:秦珂,聯系電話:025-83335622。郵寄地址:南京市鼓樓區北京西路15號,江蘇教育大廈611室。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普通高中學校要切實加強評選工作組織實施,嚴格按照程序審核把關材料,對弄虛作假和不按規定程序及要求辦理推薦手續的,一經發現即取消其榮譽稱號,并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省教育廳 團省委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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