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并不是通過‘戒網’‘斷網’等簡單粗暴方式將未成年人隔絕在網絡之外,而是要營造健康文明、安全放心的網絡環境。
擔心使用電子產品影響孩子的專注度與學習能力,害怕網絡不良信息宣揚低俗價值觀等對孩子造成不良影響……暑期,不少家長有這樣的擔憂,也容易因電子產品的使用問題而產生親子矛盾。
7月18日,在新京報教育新聞部舉辦的2025“暑期高質量陪伴計劃”系列直播第四期活動中,圍繞網絡安全,就如何識別和規避互聯網中潛藏的侵權風險、如何與孩子建立合理使用電子產品的契約等話題,邀請北京市朝陽法院法官助理劉美辰,行為契約教養法創始人、北京師范大學心理學博士劉朝瑩以及北京交通大學附屬中學心理教研組組長李響為家長支招。
關注暑期觸網安全,防止未成年人落入電詐“陷阱”
為什么要讓孩子學會合理使用電子產品?劉朝瑩表示,過多沉浸在虛擬世界中會讓人對現實生活產生不真實感,尤其是辨別能力弱的未成年人,家長應該教孩子學會掌控電子產品,而不是被奴役、被裹挾。首先,從健康角度考慮,要注意使用電子產品的時長,其次,家長更應關注的是孩子在刷短視頻、玩游戲中可能接觸到不健康的內容,比如擦邊視頻等,以免產生不良影響。
作為一線教師,李響介紹,早在假期開始前,學校就已經關注假期觸網安全等問題,在心理課堂上也特別安排了相關內容,幫助孩子養成積極健康的手機使用素養。尤其在網絡環境中,學會保護自己、發現潛在的危險。“我們會通過話題討論,家長課堂等方式希望家校形成共育的環境,盡可能讓孩子不沉迷于網絡。”李響說道。
劉美辰則圍繞《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未成年人網絡保護條例》,從普法的角度強調對未成年人使用電子產品進行管控的重要性。她強調,2021年6月1日實施的新修訂后的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就設置了未成年人網絡保護的專章。
未成年人如何安全“觸網”?上述《條例》對社會以及家長關切的問題都進行了回應,比如針對網絡上一些不適合未成年人接觸觀看的不良彈窗熱搜信息進一步進行了明確和規范;針對未成年人容易在網絡上遭受辱罵、欺凌、誹謗等情況,規定了未成年人面對網絡欺凌的預防和應對措施;針對未成年人容易沉迷短視頻、游戲、網絡社交等情況,規定了監護人、學校、政府部門以及網絡平臺和服務提供者應當在未成年人網絡沉迷防治方面的義務和責任,共同構建未成年人網絡防沉迷制度等等,為未成年人的上網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此外,劉美辰介紹了未成年人在網絡中可能遇到的風險,包括不良信息侵害風險,網絡欺凌以及隱私泄露等侵權風險,深度偽造帶來的欺騙或傷害風險,電信詐騙風險。劉美辰強調,近期應當提高關注的是,很多未成年人在詐騙分子的引導下,不僅成為被誘騙的對象,還間接成為犯罪分子的詐騙“幫兇”。比如幫助犯罪分子發送詐騙短信、拉人進詐騙群、撥打引流電話等,被犯罪分子誘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同學及家長們要抵制并警惕‘低投入高回報’的兼職,防止落入電詐陷阱。”
親子關系不睦是孩子沉迷手機的誘因之一
劉朝瑩認為,除了不良內容帶來的危害,不良的上網行為也會對孩子身心帶來傷害。
“我經常接到厭學、輟學、休學學生的咨詢,發現很多孩子不想上學時,會沉浸在網絡世界中,形成惡性循環,越依賴網絡,越不想上學。有的孩子在經歷了一個假期后,依賴電子產品的情況會更嚴重。”劉朝瑩認為,從心理角度,人們更傾向于做容易的事情以獲得成就感,游戲比學習更容易帶來成就感,就導致了孩子們更傾向于花越來越多時間在電子產品上,“很多打游戲的孩子是晨昏顛倒的,這對青少年身體成長是非常不利的,對家庭的傷害也是很大的。”
“我們發現手機的使用和休學、厭學問題是互相疊加影響的,家長認為孩子沉迷手機,但在調研時發現親子關系不睦也是誘因之一,尤其在青春期的孩子,沒有積極的渠道和家長溝通,便會沉浸在虛擬世界。”李響在日常工作中也會遇到學生依賴電子產品的問題,比如有學生自述在上課時會閃回(電子產品)畫面、難以集中注意力聽講,甚至因此和家長發生沖突等。李響認為,家長關注的點只在如何把孩子手機收回來,卻沒有注意到更應該做的是修復親子關系,“孩子們很清楚自己對電子產品使用過度的情況,也許他們更需要的是家長的一個擁抱而不是沖突”。
但“互聯網并非洪水猛獸”,兩位心理學方面的專家都提到,管控好電子產品會讓孩子有新的收獲。劉朝瑩認為,互聯網會開闊孩子的視野,可以觸達專業講座,領略祖國風光,打破時空與地域的限制。尤其是人工智能時代的到來,孩子們可以通過互聯網與AI接觸。
李響提到了互聯網在社交層面對孩子們的重要性,同伴彼此提供情緒價值,人工智能有時也在扮演同伴角色,彌補孩子們精神世界空虛且需要成就感的部分。“網絡能讓他們被看見,也許朋友圈的一個點贊也是點燃他們的重要手段。”李響從積極的角度發現,孩子們善用互聯網,也會發現人工智能的局限之處,有些孩子會向她反映人工智能寫的作文“沒有人味兒”,學科老師也借此鼓勵孩子們,寫文章要有生活、有真情實感。
和孩子訂立契約,用“他律”培養“自律”
家長如何幫助孩子們管控好電子產品?
劉朝瑩提到了行為契約教養法,要“有言在先”。她介紹,大家已經預估到手機使用肯定會產生沖突,事先商量就變得非常重要。在假期開始前,家長和孩子可以針對手機的使用協商并訂立一個契約,約定使用時長,使用的內容、范圍,遇到什么情況如何處理,應該警惕電子產品中的哪些風險等等。“家長也要以身作則,否則你讓孩子去學習自己在看手機,他一定會怨言很大。”
其次要把孩子的生活安排得更充實一些,除了學習,還可以去參觀博物館、參加體育鍛煉、閱讀、旅行,讓孩子自己做旅行攻略。劉朝瑩強調要獎懲有度,如果不能很好地完成計劃,孩子就會失去使用電子產品的權利, “這個意思是說,要讓孩子展現自己對電子產品的控制力,家長才能放心地把它交給孩子”。
“有的家長覺得上午安排語文,下午安排數學,晚上學英語就是豐富的暑期生活了,但是孩子則覺得自己已經學了一天,玩會手機放松不可以嗎?”李響表示,孩子對電子產品的管控能力是需要塑造和培養的,不要指望著他們完全自律,而是需要家長進行他律的陪伴和素養的提升,“親子運動就是很好的方式,家長可以和孩子交流,大家一起出出汗,促進關系的提升”。
李響介紹,有的孩子手機成癮后會產生一些軀體化的反應,比如離開電子產品便煩躁、易怒、坐立不安,她的建議是先關注親子關系,對孩子的行為表示理解,陪孩子散散步,抓住孩子的其他愛好進行培養。
劉美辰認為,互聯網已成為當代未成年人生活和成長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禁止未成年人“觸網”并非順應數字時代發展的解決途徑。隨著社會時代及教育觀念的轉變,此前“棍棒底下出孝子”的俗語已經被證偽,家長們也要順應時代發展,以引導、關愛、平等的方式對待孩子,培養孩子良好的上網習慣。尤其是當孩子們已經走入青春期,使用威脅、打罵的方式對其進行管控不僅僅會使得家庭感情破裂、影響正常的親子溝通,還會對未成年人的性格塑造、學習成長產生嚴重的負面作用。如果家長長期用威脅、打罵的方式對孩子進行管教,對未成年人造成了嚴重的精神以及身體創傷的話,甚至可能因構成虐待罪、故意傷害罪等而承擔刑事責任。
“加強未成年人網絡保護,并不是通過‘戒網’‘斷網’等簡單粗暴方式將未成年人隔絕在網絡之外,而是要營造健康文明、安全放心的網絡環境。”劉美辰說道。
新京報記者 劉洋
編輯 繆晨霞 校對 盧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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