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推進集團化辦學上,云南要求以州(市)統籌、以縣為主,在縣域內或跨縣域組建教育集團,要優先將相對薄弱學校、鄉村學校和新建學校納入集團。
“力爭通過3年努力,確保每1所新建中小學校(含幼兒園,下同)、薄弱學校、鄉村學校至少能獲得1種幫扶資源……”近日,云南省教育廳、省委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印發《關于加強基礎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的指導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明確提出要以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基礎教育集團化辦學、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共同體建設、“省管校用”擴面幫扶等方式,建立覆蓋廣泛、形式多樣的基礎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機制,不斷擴大優質教育資源覆蓋面。
《意見》提出,要按照“因地制宜、積極穩妥、科學合理、穩步推進、確保實效”的原則,結合當地基礎教育優質資源總量、學校布局、教師隊伍建設等情況,從義務教育學區制管理、基礎教育集團化辦學、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共同體建設中選擇1種或1種以上方式,在先行試點的基礎上逐步全面實施,確?!耙豢h一案、一校一策”。
云南將由縣(市、區)教育體育局設置學區,原則上每個學區內至少有1所規模適宜、發展水平較好的公辦學校作為學區長學校,帶動學區內薄弱學校、小規模學校共同發展。
在推進集團化辦學上,云南要求以州(市)統籌、以縣為主,在縣域內或跨縣域組建教育集團,要優先將相對薄弱學校、鄉村學校和新建學校納入集團。同時,合理控制教育集團規模,1個教育集團覆蓋的成員校不超過10所,原則上按照3—6年為1個周期組建教育集團。但是嚴禁僅以品牌輸出、掛牌更名等方式組建教育集團,嚴禁以集團化辦學名義違規舉辦義務教育“公參民”學校,嚴禁教育集團內中小學跨區域違規招生,嚴禁以各種形式借讀、掛學籍跨校就讀。
為確?;A教育優質資源輻射引領機制的建立,《意見》提出,嚴格落實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關于城鎮學校、優質學?!懊磕杲處熃涣鬏啀彽谋壤坏陀诜蠗l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政策要求。探索學區、教育集團和共同體師資統籌管理,形成與集群發展相適應的干部培養、教師招聘、職稱評聘、績效考核、薪酬待遇、評先評優、師資培訓、選拔任用的制度體系。推進省、州(市)、縣(市、區)學科名師、一級校長、名班主任、思政課名師、心理健康教育名師的“三級五類”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設,培養一批業務能力強、教育教學水平高的中小學優秀教師、班主任、校長。
此外,還要在經費、教育資源共享和數字化教育資源供給方面提供更多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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