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用十個關鍵詞介紹了新法的主要內容和亮點。
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自今年5月1日起施行。4月27日,教育部召開發布會介紹落實新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以下簡稱“新法”)的情況。
“隨著我國進入新發展階段,職業教育面臨新形勢,1996年公布施行的職業教育法中很多規定已不能適應改革發展需要……”教育部政策法規司司長鄧傳淮介紹,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安排,教育部自2018年啟動修法工作,2020年形成修訂草案,報請審議。立法機關進行了廣泛、深入調研,并根據調研、審議意見進行了修改完善,今年4月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
記者注意到,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篇幅由原來的3000多字增加到10000多字。“內容大大拓展豐富,體系結構更加完備,針對性和可操作性更強,而且體現了最新的發展理念和制度創新。”鄧傳淮表示。
鄧傳淮用十個關鍵詞介紹了新法的主要內容和亮點。十個關鍵詞分別是:黨的領導、同等重要、統籌管理、體系貫通、企業主體、多元辦學、產教融合、就業導向、德技并修、保障機制。
教育部新聞發布會現場。教育部供圖
和普教同等重要,就業等方面禁止歧視職校生
第一個關鍵詞是:強調同等重要。鄧傳淮指出,把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作為兩種不同教育類型來定位,是構建職業教育法律制度的基礎。
新法規定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規定國家統籌推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協調發展;規定職業教育是為了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備從事某種職業或者實現職業發展所需要的職業道德、科學文化與專業知識、技術技能等職業綜合素質和行動能力而實施的教育;規定職業學校學生在升學、就業、職業發展等方面與同層次普通學校學生享有平等機會,禁止設置歧視政策。
“突出就業導向”也是新法的一大亮點。鄧傳淮表示,新法進一步明確職業教育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
教育規劃上,規定發展職業教育應當與促進就業創業、推動發展方式轉變和產業結構調整等整體部署、統籌實施。發展重點上,規定大力發展先進制造等產業需要的新興專業,加快培養托育、護理、康養、家政等方面技術技能人才。辦學模式上,規定職業學校可以根據產業需求,依法自主設置專業、設置學習制度、選編教材、評聘教師等;應當建立就業創業促進機制,提供就業創業服務,增強學生就業創業能力。評價機制上,規定建立符合職業教育特點的質量評價體系,評價過程應當吸納行業組織、企業等參與,應當突出就業導向。
縱向貫通、橫向融通
新法的另一大亮點是“推進體系貫通”。
首先是縱向貫通,形成技術技能人才培養的完整通道,鄧傳淮解釋稱,新法規定高等職業學校教育由專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層次的高等職業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實施;支持在普通中小學開展職業啟蒙、職業認知、職業體驗等。
同時,橫向融通,構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立交橋”。新法規定國家建立健全各級各類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學分、資歷以及其他學習成果的認證、積累和轉換機制,促進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的學習成果融通、互認;規定職業學校教育與職業培訓并重,職業培訓機構、職業學校和其他學校等都可以開展職業培訓。
此外,新法強調德技并修。對學校,新法規定職業學校應當加強校風學風、師德師風建設,保障教育教學質量。對教師,著力加強“雙師型”教師建設,規定國家建立職業教育教師培養培訓體系,建立適合職業教育特點的教師崗位設置、職務評聘制度,創新方式聘請技能大師、能工巧匠、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等擔任專兼職教師。對學生,規定高等職業學校可以采取文化素質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考核方式招收學生;學生應當養成良好職業道德、職業精神和行為習慣,按要求參加實習實訓,掌握技術技能等。
對企業舉辦非營利職業學校可補貼或獎勵扶持
記者注意到,“明確企業主體”“深化產教融合”是新法中的重要內容。
鄧傳淮指出,新法規定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豐富舉辦方式,規定企業可以利用資本、技術、知識、設施設備等要素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可以用于舉辦職業教育機構。強化辦學責任,規定企業應當依法履行實施職業教育的義務,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完善支持政策,規定對企業舉辦的非營利性職業學校和職業培訓機構可以采取政府補貼、基金獎勵、捐資激勵等扶持措施,參照同級同類公辦學校生均經費等給予適當補助。
“多元辦學是職業教育區別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鄧傳淮稱,新法明確辦學主體多元,教育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工會和中華職業教育社等群團組織、企業、事業單位等可以廣泛、平等參與職業教育。辦學形式多樣,既可以獨立舉辦,也可以聯合舉辦,既可以舉辦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也可以舉辦實習實訓基地等。
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是保障職業教育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舉措。鄧傳淮稱,新法推動全面融合,促進行業企業深度參與職業學校專業設置、教材開發、培養方案制定、質量評價、教師培養培訓、實習實訓基地建設全過程。鼓勵深度融合,規定產教融合型企業制度、中國特色現代學徒制度,推動職業院校和行業企業形成命運共同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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