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從省級層面對農村留守兒童作出系統考慮和制度安排。
干涸的幼苗迎來“及時雨” 摸清底數,一人一檔,失責必究……23日,省政府出臺《關于加強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從省級層面對農村留守兒童作出系統考慮和制度安排。
留守兒童缺制度化保護
農村留守兒童是指父母雙方外出務工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無監護能力、不滿16周歲的農村籍未成年人。由于家庭照料不到位和現有關愛保護政策不完善,近幾年,留守兒童生存狀況引發社會高度關注,個別省份更是接連發生留守兒童意外死亡等極端事件,沖擊社會道德和心理底線。
日前,國務院已批準建立由民政部牽頭、27個部門參加的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工作。
2014年江蘇省就出臺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制度,將孤兒、監護人監護缺失的兒童、監護人無力履行監護職責的兒童、重殘重病及流浪兒童、家庭生活困難的留守兒童等納入生活保障。但現實狀況是,絕大多數留守兒童缺的不是錢,是愛,是制度化的保護。
省民政廳副廳長沙維偉介紹,今年4-7月,省民政廳、教育廳、公安廳聯合開展摸底排查。數據顯示,目前全省共有農村留守兒童24.2萬人,占農 村籍兒童總數的2.9%。其中徐州、連云港、鹽城、淮安、宿遷五個設區市的留守兒童占總量的77.60%。從年齡看,6-13歲最多,占總數的65%以 上,這個年齡段正處于義務教育階段。從監護方式看,由祖父母、外祖父母照料的達23.4萬人,占總數的96.7%。
《意見》的出臺有助于全社會形成合力,共同改善留守兒童的生存環境。今后,政府對留守兒童的關愛和保護也將轉向以基礎數據為支撐的精準化方向。
“一人一檔”實施精準呵護
留守兒童的監護,責任如何界定?《意見》明確,家庭負主體責任,政府負主導責任。“3歲以下兒童的父母應與其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雙方 或一方外出務工、另一方監護能力缺失的父母要與村(居)委會簽訂監護責任書,不得讓不滿16周歲的兒童脫離監護單獨居住生活。”鄉鎮(街道)負責本轄區內 未成年人監護監督和指導責任,應建立精準的農村留守兒童信息庫,一人一檔,動態管理。
省婦聯副主席常勝梅表示,各級婦聯今后將重點關注留守女童的保護,將對家庭、學校和孩子三方進行的安全防護教育納入基本公共服務。婦聯正推動農村婦女居家就業工程,通過鄉村旅游、高效農業、來料加工、電商村等培訓項目,讓婦女離鄉不離家,“既顧了口袋,也顧了二代”。
泗陽縣春暉民間助學協會創建5年,“一對一”結對幫助379名留守兒童。協會吸引1500多位愛心人士參與,實地走訪的貧困家庭達700多戶, 月均下鄉家訪15次,募集善款超過100萬元。今后,民政部門將把政府購買社會組織服務向此類關愛留守兒童的項目傾斜。今年省級財政投入2000萬元購買 169個社區公益服務項目中,就專門列出了青少年和留守兒童項目。《意見》明確要求,要引入市場機制,支持社會組織、愛心企業設立農村留守兒童托管服務機 構,財稅部門要給予稅費減免。
如何從源頭上減少兒童留守現象?讓農村務工人員返鄉創業就業、進城務工者市民化以及其子女就地入學才是根本路徑。省教育廳副廳長朱衛國介紹,全 省隨遷子女達150萬人,他們隨父母從農村進入城市,必須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目前,這些孩子中已有87%在遷入地公辦學校接受義務教育。江蘇還承諾,外 地(包括外省)在江蘇上學的孩子,可以選擇就地參加中考、高考,和本地孩子擁有同等權利。
6種情況可撤銷監護人資格
此次《意見》特別強化監護干預機制,6種情況下,可撤銷監護人資格,包括對監護人將兒童置于無人監管和照看狀態,導致其面臨危險且經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監護職責6個月以上導致其生活無著的,或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遺棄導致兒童身心健康嚴重受損等。
省衛計委相關負責人趙恒松認為,留守兒童監護需要建立一個全面的工作機制:預警排查、強制報告、應急處置、評估幫扶、監護干預,一個環節都不能 少。今后,衛生部門工作人員一旦發現兒童疑似遭受意外傷害或不法侵害等情況,必須強制報告。此外,學校、村居委會、救助管理機構等,未履行報告義務的,將 被嚴肅追責。
鄉鎮(街道)應配備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專(兼)職人員,村(居)委會設立督導員,政府部門通過購買公益性崗位配齊人員。留守兒童較多的鄉鎮(街道)、村(居)要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服務工作站、兒童之家等活動場所,資金由各級財政支出。
《意見》還明確,留守兒童關愛保護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對底數不清、風險隱患排查不到位、突發事件處置不及時造成嚴重后果的,將追究有關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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