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湖北隨縣“特校校長性侵案”被害女生的委托律師,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淼焱、鄒林衫,在隨縣法院閱卷時,遭到法院工作人員粗暴對待。
9月11日,湖北隨縣“特校校長性侵案”被害女生的委托律師,四川鼎尺律師事務所律師萬淼焱、鄒林衫,在隨縣法院閱卷時,遭到法院工作人員粗暴對待。
萬淼焱律師向筆者介紹,在依法閱卷時,她與同事被強行關進法院的臨時羈押室達2個小時之久,且手機至今被扣押。
隨縣“特校校長性侵案”,自新京報今年6月發布《湖北隨縣博愛特校性侵案調查》報道以來,持續引發社會公眾關注。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2018年9月至2022年5月期間,湖北隨縣博愛特校校長劉愛業涉嫌性侵多名殘障女孩。2022年12月,隨縣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劉愛業犯強制猥褻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禁止從事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工作。
據受害者陳思思(化名)親屬介紹,報警后,陳思思第一時間向警方告知了自己曾被“強奸”的情況,在第二次做筆錄時,陳思思詳細陳述自己被“強奸”的經歷,但未得到法院的認定。
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事實是否清楚、罪名是否準確、量刑是否適當,引發了公眾質疑。
隨后,6月17日,隨縣人民法院發布通報稱:近日,網上發布了關于隨縣博愛特校劉某某強制猥褻案的相關信息,我院高度重視,第一時間成立工作專班,正對該案件進行全案審查,最新情況將及時向社會公布。
8月29日,新京報再發報道稱,此案將于9月4日再審開庭,案由為“強奸罪”。
9月11日,被害女生委托的兩名律師萬淼焱、鄒林衫,通過網絡平臺發聲稱,遭到隨縣法院粗暴對待,被關入羈押室兩個小時,并且手機被搶奪至今。
“在我們要求閱卷,被各種推諉后,法院院長命令法警把我們關進羈押室?!比f淼焱律師向筆者說。
以下內容為萬淼焱律師的自述。
我們在周五便向隨縣公檢法分別提交了全套代理手續,也向檢察院和法院提交了查閱復制案卷介紹信。
隨縣行政機關、司法機關均是下午17時30分下班。周五下午17時27分我們到達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就已經關燈,大廳里只有一個已經換上便裝的女工作人員趕我們走,說她要去乘交通車,而且振振有詞:“我們5點半下班,可是現在我趕不上公交車,誰負責!”,經過爭執,該女工作人員收下我們的材料。
今天早上我們9點多便到隨縣法院,繼續按要求依刑訴法規定查閱復制劉愛業強制猥褻案的副卷以外的全部案卷。窗口給了前后兩個承辦法官的電話均聽了幾句就掛斷后,到了中午11時許,周五收我們材料的女工作人員又跟出來,說猥褻犯罪事實部分已經審結歸檔,讓我們到檔案室復制審理正卷。
到了檔案室,又被兩名女工作人員刁難。經過反復據理力爭,我們終于在11時45分看到了劉愛業強制猥褻案的公訴案卷。公訴卷一共兩本,加起來不超過200頁,且沒有任何隨案移送的物證。(但目前是隨縣檢察院以漏罪方式對陳思思遭受強奸部分補充提起了公訴,仍然是同一個案件,強奸事實部分尚在繼續審理中)。
檔案室答應把案卷打印給我們,卻稱打印機壞了不能打印,于是鄒律師用我們的便攜高拍儀掃描僅60多頁的案卷,我則查閱厚的案卷。
不到12點,檔案室工作人員便稱要吃午休吃飯要求我們離開,我們說明被害孩子們尚在酒店等我們。且已跟檢察院和公安局約好要在今天下午對兩名智力障礙被害女孩進行現場模擬指認式的一站式詢問,檢察院說好我們應當在場,而且我們也沒吃飯,希望繼續掃描復制案卷。
檔案室工作人員一通匯報電話后,12時15分左右,六七個法警忽然闖進來,要求查看我們的手機,聲稱我們違反了法院的規定擅自錄音錄像。
事實是,我們當然沒有錄音錄像。
一名胖法警奪過我的手機進行查看,翻完整個9月的全部照片已經查看到我8月份時的所拍的照片相冊中,(要點開我其他案件的法律文書),我要求返還。該男法警仍然猛力指罵我,在其手已經接近我的胸部的情形下,我大聲斥責“滾,你們這是違法行為!”。男法警要求我道歉,連說三聲我仍然不道歉。胖男法警出去很快回來,丟給我一份《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維護人民法院申訴信訪秩序的意見》,上面還在第七條處有黑筆勾劃。我當即指出:“我們不是申訴信訪,是依法行使律師閱卷權?!迸帜蟹ň宦暳钕拢槐娔蟹ň瘺_上來強行搶走我們的手機,要把我和正在掃描案卷的鄒律師帶走。我問是誰命令的,胖男法警稱是院長。
因他們已經準備要撲倒我們給戴手銬,我和鄒律師沒有做反抗,僅是鄒律師要求自己走,但仍被兩名法警一邊一個地如同抓捕嫌犯一樣反扣,左手被法警向后強拽造成淤傷。
我在12時28分,被帶往地下室的樓梯上,趕緊發出了一條微信朋友圈:“隨縣法院法警誣陷我們錄音,想要抓我們”。
之后,我們被一人一間地關進了法院對刑事案件犯罪人候審羈押時的臨時羈押室!
被關進羈押室后,我便要求給予司法拘留決定書,胖法警得意地說:“正在制作,馬上會給你?!蔽掖蠛埃骸耙痉ň辛粽埥o文書,并立即通知到我所屬的律師協會!”
大約中午13時15分,有法警來問鄒律師:”你不是要復制案卷嗎,你馬上去復制吧“,鄒律師要求把非法扣押的手機先還回來,我也索要司法拘留決定書,再問是誰同意他們這樣做的,得到的回答仍然是院長。
大約13時30分,來了一名穿便裝的男子,于是把我們從小間的羈押室放出來,但羈押室的大門仍然由幾個法警把守著。該男子自稱是副院長,姓劉,要跟我們對話。我們仍然要求先還把非法扣押的手機帶回來。副院長忽悠不到位,很快離去。
很快,近下午14時許,換了另一個穿便裝的胖男人來,一來就自我介紹“我叫李承,是院長兼黨組書記”,院長再次拿出《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依法維護人民法院申訴信訪秩序的意見》,我仍然直接指出:“這是申訴信訪的規定,我們是律師依法閱卷!”
仍然稱要同我們“對話”。我要求先還回手機,于是我的手機被人拿了過來。我接過手機大聲說:“這里是羈押室,你們非法羈押我們,我會向最高法、最高檢、中央政法委報告,你們包庇劉愛業、枉法裁判今天又把我們當在審罪犯關押,你們會承擔責任!”這時,我的手機正好有打電話過來,我正要接聽,手機又被搶走。
再后來,院長帶著一眾人員自行離開。數分鐘后,我和鄒律師自行走出地下羈押室,到法院外面沒有手機連車都打不到,在路邊攔下一輛過路的小車載我們回到酒店。
下午14時30分,回到酒店,三名被害孩子仍在等著我們。
張陽陽爸爸上午以為下午要給女兒做場景式模擬指認詢問而趕到隨縣。而自16時起,周曉若伯母(指定監護人)一直接到從村上、鎮上到縣上的幾十個電話,說查問她為什么要請律師,而且“案子都還沒有判完,你就請律師干什么呀?”
以上內容,句句皆實。隨縣法院內發生的一切,至少有十個以上攝像頭、五六個法警身上的執法記錄儀攝錄。
我和鄒律師的手機,至今仍被隨縣法院非法扣押著。
此公開實名舉報,我和同事鄒林杉律師愿意承擔一切法律后果。懇請國家級司法層面和各新聞媒體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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