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參加了那場聚會,本來跟彭麗莎不算熟識的初中男同學周單(化名)每天生活在臆想之中。他臆想彭麗莎將自己醉酒后的丑態拍成視頻和錄音在同學群散播,還打印成傳單在鎮上散發。
一場同學聚會,最終將彭麗莎(化名)推向了死亡的深淵。
彭麗莎
因為參加了那場聚會,本來跟彭麗莎不算熟識的初中男同學周單(化名)每天生活在臆想之中。他臆想彭麗莎將自己醉酒后的丑態拍成視頻和錄音在同學群散播,還打印成傳單在鎮上散發。
他也因此長期跟蹤、尾隨、騷擾和威脅彭麗莎。
2020年2月,周單用匕首捅傷彭麗莎,卻并未被當地警方采取強制措施。
彭麗莎與女兒兒子一起
同年10月份,周單開車撞向騎摩托車送孩子上學的彭麗莎,造成彭麗莎與其14歲的兒子死亡,同在車上的侄女受傷。
如今,當年瀆職的警察已經被處理;周單一審也被判死刑。
近日,彭麗莎的家人對湖南省婁底市雙峰縣公安局提出國家賠償,要求賠償包括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老人的贍養費等費用共計590余萬元。
蓄意奪命的撞擊
“當時時速有80公里,很快就撞上去了。”
那是2020年10月12日,早上6時50分。在湖南雙峰縣井字鎮紅泉村村部南側的水泥公路旁,村民黃靜(化名)正在一旁步行。突然,一輛紅色小車快速往前行駛撞向了前方的摩托車。相撞后,小車一直推著倒地的摩托車往前走,路面上塵土飛揚。
期間,彭麗莎最早從摩托車上掉下來,直接翻滾到了路邊的田坎下面。小車推著摩托車前行撞到一根電線桿后,還在往前。
“估計向前推了70到90米左右才停下來。”黃靜說。
小車停車后,立即往后倒車,從彭麗莎14歲的兒子身上軋了過去。
駕駛員周單下車后,嘴里還在說著:“彭麗莎呢?彭麗莎呢?”沒有找到人后,他開車離開。
當天早上,彭麗莎的堂弟彭進(化名)出門送小孩上學時,正好遇到周單開著車往彭麗莎家去。會車時,周單講了句:“彭進,這次我放過你。”
看到周單行車的方向是堂姐家,彭進趕緊給堂姐彭麗莎打電話,但電話已經無人接聽。
往前走了一段,他才發現,堂姐的摩托車倒在路邊,她兒子倒在地上,已經沒有了呼吸。
彭進最終和警察一起,在路邊的田坎旁找到了堂姐。
彭麗莎被送到醫院后,因搶救無效去世。
不是第一次作案
彭麗莎和周單本是普通的初中同學,生活沒有什么交集。
2017年初,十多名初中同學提前相約在彭麗莎家中吃飯敘舊。彭麗莎上街時偶遇周單,也順勢邀請他一同前來。
同學都來她家聚會,彭麗莎很開心。
但聚會之后,周單開始多次來到彭麗莎家里“找麻煩”,找她要視頻、錄音。彭麗莎則完全不知道是什么錄音。周單稱,聚會時自己出丑了,彭麗莎將出丑的過程拍了視頻發到網上,還印了傳單在鎮上散發。彭麗莎卻覺得有些莫名其妙,因為她什么都沒干。
“當天周單沒有發酒瘋,彭麗莎也沒有拍什么東西。”彭麗莎的同學毛利(化名)跟多個同學核實和求證,都說兩人此前沒有發生過矛盾,也沒有糾紛。毛利還當著周單的面進行調解,“但周單就是不信”。
2017年到2018年,周單多次到彭麗莎家,并在其家周圍晃悠,要求其交出視頻,或者賠錢;2018年農歷臘月三十,周單甚至還帶著一把鋼珠槍來到彭麗莎家進行威脅。
彭麗莎一度到外地經營水果生意,期間也曾收到周單發來的恐嚇短信。
后來,她還是回到了老家。
噩夢接踵而至。2020年2月26日晚上10時左右,周單潛入彭麗莎家里,一把拽住她的頭發,用長刀捅向她的脖子。
幸好家人及時發現制止了周單,將他綁了起來交給警察,并將彭麗莎送醫。
彭麗莎的病危通知書
這一次,彭麗莎還算幸運,雖然當晚被下了病危通知,但休養一個多月后身體基本康復。
然而,8個月后,彭麗莎還是沒能逃脫魔掌。周單開車將她撞死,被奪去性命的,還有她14歲的兒子。
子虛烏有的臆斷
在一審判決書中,周單在供述中承認,是他自己臆斷了相關事實。
一審判決書
周單供述,2017年初,大約有10多個初中同學在彭麗莎家聚會。聚會后,周單因為母親去世、老婆出軌離婚,情緒很低落,于是臆斷了彭麗莎錄音的事情。
周單曾經向參加同學聚會的人求證過,但那些同學都說不記得。
不過,當時,周單感覺周圍人對他的眼光不同了。他就認定肯定有錄音的事情,且篤定認為彭麗莎把錄音內容播放給他人聽了。
后來,周單沒有攬到村里的拉石頭的生意,他也覺得是彭麗莎攪黃的,斷了他的財路。
周單還聽說,彭麗莎印了一百多張傳單在井字街上的老百貨商場散發,搞臭了他的名聲。隨后,就開始不斷地威脅、恐嚇彭麗莎。
周單也承認,他和彭麗莎之間不存在感情糾紛和經濟糾紛。
案發后,公安機關在周單的家里發現了不少寫了字的白沙煙盒紙,上面寫著“今年該干嘛?具體怎么做?”“錄音事件怎么處理,如何行動”“報復的問題”等。還搜出射釘槍、鋼彈珠、高威力射釘彈等。
根據判決書所述,周單在駕駛租賃車輛撞向彭麗莎后,曾持改裝的射釘槍試圖自殺,但沒有成功,隨后逃離。
2020年10月24日4時許,周單被雙峰縣公安局干警抓獲歸案。
瀆職被處理的警察
“如果那次周單砍傷姐姐能夠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可能就不會釀成后面的慘劇。”
彭麗莎的妹夫陳剛(化名)告訴極目新聞記者,去年2月26日晚姐姐被捅傷后,家人馬上報了警。但是警察來了之后,當晚將周單帶走,“第二天就放了”。
雙峰縣公安局對不予立案的回復
周單的判決書中也寫到,案發后,雙峰縣井字派出所出警處置,但并未對周單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在彭麗莎受傷后,她父親多次向當地上級部門反映當地派出所瀆職的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應有的處理。
2020年10月,彭麗莎和兒子遇害后,她的家人多次找到婁底市紀委監委,反映相關民警嚴重失職瀆職,長達半年以上未對曾經入室行兇的犯罪嫌疑人周單采取羈押措施,導致周單再次殘忍殺害兩人。最終,促使相關部門開始調查。
民警濫用職權刑事決定書
根據婁底新聞網2021年6月12日的相關報道,經婁底紀委監委調查核實,雙峰縣公安局井字派出所所長賀某、雙峰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副大隊長葛某、雙峰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副大隊長朱某等人的問題屬實。
目前,賀某等三人被留置并相繼移送司法機關。報道還稱,婁底市紀委監委積極與相關職能部門溝通協調,最大限度保障了被害人家屬的合法權益。
申請590萬國家賠償
在5月25日的一審判決書中,周單犯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刑;犯非法制造槍支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合并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同時,賠償經濟損失12.9萬元。
9月27日,根據彭麗莎家屬給極目新聞記者提供的一份行政起訴狀,其家屬擬申請國家賠償。
家屬認為,2月26日的傷害事件中,周單有行兇的故意,雙峰縣公安局應當予以刑事立案并拘留。即便未達到刑事立案條件,造成兩人輕微傷,也應當對其進行行政處罰,處于最高的行政拘留和罰款。
但是,雙峰縣公安局出警后,未對周單采取任何強制措施,導致周單在2020年4月5日再次攜帶螺絲刀至彭麗莎家旁,報警后警方依然未對其進行處罰。導致最終的命案慘劇。
根據《國家賠償法》: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違法行為,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力。
訴狀中,家屬要求確認雙峰縣公安局依法對于周單在2020年2月26日、2020年4月5日的違法事實未依法履行法定職責的行為違法。
同時,請求依法判令雙峰縣公安局支付彭麗莎母子兩人死亡賠償金、喪葬費3895160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363306元,老人贍養費149740元,合計5408206元。請求依法判令被告支付彭麗莎侄女醫藥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合計554271.0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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