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持續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嚴防暑期學科類校外培訓反彈,切實減輕學生假期培訓負擔,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度過平安、愉快、有意義的假期,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暑假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
蘇教辦監管函〔2022〕4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雙減”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為持續規范非學科類校外培訓,嚴防暑期學科類校外培訓反彈,切實減輕學生假期培訓負擔,保障廣大中小學生度過平安、愉快、有意義的假期,教育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2022年暑假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教監管廳函〔2022〕12號,以下簡稱《通知》,見附件),現轉發你們,并就做好相關重點工作有關事項如下。
一、堅決查處隱形變異學科類校外培訓
各地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雙減”工作聯系會議機制作用,加強統籌協調,充分發揮政法、網信、教育、公安、市場監管、科技、文化和旅游、體育、城管等部門積極性,依托街道社區網格化治理體系,建立健全“街鄉吹哨、部門報到”的聯合檢查工作機制。要充分借鑒校外培訓治理“回頭看”等工作經驗,暢通監督舉報渠道,采取“日查+夜查”“聯檢+抽檢”等方式,加大對隱形變異學科類校外培訓查處力度。各設區市、縣(市、區)暑期至少分別組織2次以上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嚴罰重處,對典型案例公開曝光,強化警示震懾。省教育廳將聯合相關部門開展隨機抽查,對發現的嚴重問題,將全省通報,確保暑假校外培訓治理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全面打好校外培訓治理的“保衛戰”。
二、加快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監管進度
各地科技、文化和旅游、體育等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主管部門,要進一步提高站位、強化擔當,明確職責,加快做好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工作。要扎實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摸底工作,做到底數清、情況明。要根據省級主管部門出臺的設置標準或管理辦法,全力推進資質審批工作。要全面推進全國監管平臺使用,將符合條件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全部納入平臺,不斷完善信息,實現規范高效監管。省相關部門將按教育部要求,對各設區市、縣(市、區)利用平臺開展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監管的情況進行通報。要不定期開展暑期非學科類培訓材料和從業人員等巡查抽查,確保正確的育人方向和價值導向。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惡意漲價、價格欺詐、虛假廣告宣傳等違法違規行為,要堅決予以打擊,切實凈化教育培訓市場環境。
三、加強預收費資金監管
各地要嚴格執行《省教育廳等十一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校外培訓機構收費管理和預收費資金監管工作的通知》(蘇教監管函〔2022〕7號)各項規定,全面加快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資金監管實施進度,將所有學科類和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的存量和增量預收費資金全部納入監管,防止“退費難”“卷款跑路”等情況發生。要加強價格監督檢查,指導校外培訓機構公示收費標準和收費時長,按規定簽訂培訓合同,出具規范收費票據,切實遏制違規收費和過高收費行為。
四、加強風險隱患排查
各地要高度重視校外培訓機構安全穩定工作,按照教育部辦公廳《通知》要求,建立健全校外培訓機構門衛保安管理和安全巡邏制度,嚴防校外培訓機構發生學生傷害案件。要全面落實《校外培訓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九項規定》,暑假期間,所有校外培訓機構至少開展1次安全自查。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科技、文化和旅游、體育等部門要聯合應急、消防救援等部門,在暑假至少開展1次安全大檢查。要常態化開展校外培訓機構“爆雷”“冒煙”監測,堅持“預防為主、協同應對,屬地管理、首問責任,信息共享、輿論引導”的工作原則,積極穩妥處置相關輿情線索或涉穩風險,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各設區市要分兩期撰寫暑假期間專項治理情況報告(并附2-3個本地查處的違規校外培訓機構典型案例),分別于7月25日和8月25日前報送“雙減”工作省級聯席會議辦公室。各縣(市、區)要向設區市及時上報暑假期間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并分別在7月底、8月底兩次在全國監管平臺填寫暑期排查檢查情況表。聯系人:穆駿,聯系方式:025-83335240。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暑假校外培訓治理有關工作的通知.pdf
“雙減”工作省級聯席會議辦公室
(代章)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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