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云南省教育廳發布消息,云南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操作規程的通知》,發布《云南省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
據云南省教育廳發布消息,云南省教育廳、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云南省教育廳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操作規程的通知》,發布《云南省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操作規程》(以下簡稱《操作規程》),切實加強云南省中小學(幼兒園)校園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廣大師生的飲食安全與身體健康。
《操作規程》明確了校園食品安全管理的總則、監管責任、學校主體責任、食品安全操作管理、應急處置及責任追究等內容,旨在通過科學管理和流程規范,全面保障校園食品安全。
通知要求,各級教育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強對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常態化檢查機制,及時發現并消除食品安全隱患。學校要嚴格落實食品安全主體責任,校長作為第一責任人,要全面負責學校食品安全工作,確保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執行到位。同時,要充分發揮校園膳食監督家長委員會的作用,加強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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