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九個試點地區之一的廣州,“雙減”政策已經出臺。
“雙減”政策已經出臺,作為九個試點地區之一的廣州,如何推動“雙減”落地備受關注。8月13日,廣州市教育局官網公布了關于做好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校外培訓負擔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全市各區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同時,將成立校外教育培訓課程審查專家委員會,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課程進行監督檢查,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進行審核把關。
通知從摸清底數、從嚴審批、壓減學科類校外培訓等七個方面全面部署了廣州市的“雙減”試點工作。
非學科類培訓機構也須具備辦學許可證
摸清校外培訓機構的狀況是開展工作的第一步。通知要求,要從細摸查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底數,全面摸查現有未取得辦學許可證的非學科類和外語(英語、日語、韓語)類校外培訓機構,于8月17日前填寫《情況摸查表》報送廣州市教育局。
同時,還要督促校外培訓機構每周五前在“全國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機構管理服務平臺”上更新機構相關信息。
在審批上,廣州全市各區不再審批新的面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及面向學齡前兒童的校外培訓機構。
對于開展體育(或體育與健康)、藝術(或音樂、美術)以及綜合實踐活動(含信息技術教育、勞動與技術教育)等非學科類培訓的機構,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參照有關要求進行審批,發放辦學許可證,確保證照齊全。
現有營利性學科類培訓機構登記為非營利性機構的,參照《廣州市民辦培訓機構分類登記審批服務指南》執行。
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要重新審核登記
在摸清底數的前提下,廣州要對現有學科類培訓機構重新審核登記,逐步大大壓減,積極引導校外培訓機構向非學科類轉型發展并做好相應審批指引和辦證服務。
同時,廣州還要充分發揮教研部門的作用,成立校外教育培訓課程審查專家委員會,組織教研員開展培訓,對轄區內校外培訓機構課程進行監督檢查,嚴格按照國家課程方案和課程標準對學科類和非學科類范圍進行審核把關。
對于校外培訓機構的服務行為,通知指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未經審批多址開展培訓的校外培訓機構。義務教育階段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面向學生(含家長)銷售周末、寒暑假、國家法定節假日的課程、課時包;已經銷售的要堅決予以清理整頓。
對于退費可能帶來的風險,通知要求各區教育局要指導和督促停課機構組織好退費工作,優化退費流程,保證渠道暢通,可積極引導家長轉為合規時段課程。對于學生家長不愿意退費的也要妥善處理。
通知特別提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泄露家長和學生個人信息,嚴禁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對家長和學生進行營銷轟炸。
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
在加強培訓廣告管控方面,通知提出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利用主流媒體、新媒體、公共場所、居民區各類廣告牌和網絡平臺等刊登、播發校外培訓廣告。不得在中小學校、幼兒園內開展商業廣告活動,不得利用中小學和幼兒園的教材、教輔材料、練習冊、文具、教具、校服、校車等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
為預防“退費難”“卷錢跑路”等問題發生,廣州要求各區督促校外培訓機構依規明確收費標準,同時探索通過第三方托管、風險儲備金等方式,對校外培訓機構預收費進行風險管控,并加強對培訓領域貸款的監管。
此外,對于學齡前兒童的相關培訓,通知明確要求校外培訓機構不得開展面向學齡前兒童的線上培訓,嚴禁以學前班、幼小銜接班、思維訓練班等名義面向學齡前兒童開展線下學科類(含外語)培訓。現有的面向普通高中學生的學科類培訓機構的管理,也參照“雙減”有關規定執行。
當天,廣州市教育局同時公布了廣州市(含各區)校外培訓機構監督舉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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