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高校要嚴格按照《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對照《實施意見》規定的八項重點任務,結合學校工程碩博士培養實際,進一步完善各自的建設方案,認真履行建設責任,確保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
蘇教研函〔2024〕8號
各有關研究生培養高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會議精神,認真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江蘇工作的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根據《江蘇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實施意見》(簡稱《實施意見》)精神,省教育廳遴選認定了15所高校作為江蘇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高校(名單見附件),進一步深化工程碩博士培養體系改革,加快培養卓越工程師。
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高校要嚴格按照《實施意見》相關要求,對照《實施意見》規定的八項重點任務,結合學校工程碩博士培養實際,進一步完善各自的建設方案,認真履行建設責任,確保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效果。
省卓越工程師學院建設周期為5年,省教育廳將通過年報、考核等方式對學院建設成效進行評價,評價將重點關注學院在運行機制、人才培養、科研創新、社會服務等方面的成果和貢獻。同時,省教育廳將結合評價情況對建設高校予以資金獎補。
省教育廳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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