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持續(xù)推進我省高水平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成立江蘇省教育家精神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現將有關事...
蘇教師函〔2024〕16號
各設區(qū)市教育局,各高等學校: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的重要指示,持續(xù)推進我省高水平教師隊伍建設,經研究,決定成立江蘇省教育家精神研究中心(以下簡稱研究中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中心性質
研究中心由省教育廳領導,設在南京師范大學,并在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江蘇第二師范學院設分中心,依托江蘇豐富的教育資源和相關高校教育學科的研究力量,堅持扎根江蘇、輻射全國,開展教育家精神研究等工作。
二、研究中心任務
研究中心積極發(fā)揮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參謀助手和智庫的作用,面向全省各級各類學校、教師和社會,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主要任務有:
(一)理論研究。圍繞教育家精神的傳承與創(chuàng)新,針對教師隊伍踐行教育家精神的時代需要,做好教育家精神的研究闡釋。組織開展專題研究,收集和整理教育家精神的典型案例,深入挖掘符合時代精神、育人成果豐碩、社會普遍認可的教書育人楷模和優(yōu)秀教師典型,形成高質量的理論研究成果。
(二)決策咨詢。充分發(fā)揮研究優(yōu)勢,彰顯研究中心的智庫作用,把教育家精神研究成果轉化到師范生培養(yǎng)、課程設計、教學研究、教師評價、人才培養(yǎng)和教書育人等各方面,為教育主管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教師隊伍建設提供決策咨詢服務。
(三)研修培訓。圍繞踐行教育家精神,組織開展學術交流、培養(yǎng)研修等,充分發(fā)揮教育家精神引領作用,培養(yǎng)造就一支師德高尚、業(yè)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yè)化教師隊伍。
三、組織保障
(一)組織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由南京師范大學負責同志擔任(兼任),配備相應管理人員和專兼職研究人員。分中心人員專兼結合,由南京信息工程大學和江蘇第二師范學院統(tǒng)籌安排。
(二)工作機制。研究中心、分中心和相關研究機構可根據江蘇省教育家精神研究總體規(guī)劃和年度中心工作,制定相應的發(fā)展規(guī)劃和年度計劃,納入總體研究工作。重要事項報省教育廳審核備案。
(三)支持保障。南京師范大學和南京信息工程大學、江蘇第二師范學院及其他相關研究機構根據研究項目,統(tǒng)籌安排相關經費,保障整體研究工作取得實效。
研究中心和分中心要面向全省各級各類學校,調動各方面研究力量,立足全省教師隊伍高質量發(fā)展大局,大力弘揚教育家精神,引領和服務教師隊伍建設,逐步建成集“理論研究、決策咨詢、研修培訓”等職能為一體的省級高水平研究平臺。
省教育廳
2024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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