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醫藥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江蘇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譽為“高等中醫教育的搖籃”。為積極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
南京中醫藥大學是國家“雙一流”建設高校,江蘇高水平大學建設高校,教育部、江蘇省人民政府、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共建高校,被譽為“高等中醫教育的搖籃”。為積極探索“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考試招生模式,選拔綜合素質突出、對中醫藥和臨床醫學、藥學有濃厚興趣和培養潛質的優秀人才,根據《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綜合評價招生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蘇教考〔2023〕7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辦學特色和人才培養的需要,南京中醫藥大學2023年繼續在江蘇省內開展綜合評價招生工作。
招生對象
熱愛祖國、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有2023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報名資格,符合南京中醫藥大學2023年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的江蘇省優秀應屆高中畢業生。
招生計劃
南京中醫藥大學選取品牌、特色專業用于綜合評價招生,招生計劃不超過本校2023年本科招生計劃總數的5%。(本年度招生專業和計劃最終以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公布為準)
報名條件
南京中醫藥大學綜合評價招生報名條件分為A、B、C三類,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學生可提出申請。
(一)A類
高中階段在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學科競賽(數學、物理、化學、生物、信息學)任一學科中獲得省級賽區二等獎(含)以上者。
(二)B類
1.來自江蘇省高品質示范高中首批建設立項學校(20所)的考生,高二上學期、高二下學期、高三上學期,三個學期期末成績均在就讀中學同年級歷史類或同年級物理類名列前40%(含)者;
2.來自其它中學的考生,高二上學期、高二下學期、高三上學期,三個學期期末成績均在就讀中學同年級歷史類或同年級物理類名列前20%(含)者。
(三)C類
對中醫藥和臨床醫學、藥學有濃厚興趣,立志從事中醫藥事業,尤其是有中醫藥學家學淵源的,經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查認可的在中醫藥學科領域具有特殊培養潛質者。
報名辦法
(一)報名時間
2023年4月28日至2023年5月10日
(二)報名要求
考生須按規定時間登錄綜合評價報名系統https://bm.chsi.com.cn/,按系統要求注冊,填寫個人信息,完成網上報名并上傳相關材料,包括:
1.由報名系統生成的《南京中醫藥大學2023年綜合評價申請表》。考生網上報名完成后在報名系統打印申請表,交由所在中學審核、填寫審核情況,中學負責人逐頁簽字并加蓋學校公章。
2.考生第二代居民身份證。
3.報考A類的考生,還須上傳全國中學生奧林匹克學科競賽獲獎證書。
4.報考B類的考生,高二上學期、高二下學期、高三上學期,三個學期期末成績、在就讀中學同年級歷史類或同年級物理類排名,以考生上傳的簽字蓋章申請表填報數據為準。未單獨組織高三上學期期末考試的中學,可用“一模”成績替代高三上學期期末成績,并填入該項。
5.報考C類的考生,須有1名中學教師和1名醫藥專家對考生學科特長、創新潛質進行推薦,并上傳經推薦人本人簽名的推薦信2封,同時上傳推薦人身份證明材料,包含工作證、教師資格證、執業醫師(藥師)資格證、職稱證書(高級)等能證明中學教師和醫藥專家身份的材料。
上述材料均須按要求將原件掃描或拍照后在報名系統中上傳提交,學校不接收紙質材料。考生須確保上傳材料準確、清晰,未按要求完成報名或材料不合要求者,報名無效。考生和所在中學須對材料內容的真實性負責,所有申請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名單、考生提交的成績以及反映其綜合素質的相關材料(競賽獲獎證書等)均須經中學審核并在學校網站和班級詳盡公示,一經發現弄虛作假,將取消報名資格。
選拔程序
(一)資格初審
1.學校根據考生報名條件、綜合素質評價等情況,確定參加面試考生名單。
2.通過資格初審參加面試的考生名單經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二)面試確認及繳納費用
初審通過的考生須于 6月1日前 通過綜合評價報名系統進行面試確認及繳費,根據《關于進一步明確我省高校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蘇價費〔2007〕423號、蘇財綜〔2007〕92號、蘇教財〔2007〕89號)規定,考生須繳納綜合評價招生測試費人民幣 60元/人 ,逾期未繳費的視為自動放棄。繳費成功后考生于 6月7日至10日 通過網上報名系統自行打印準考證。
(三)報到、面試
考生本人攜帶申請表、身份證、準考證、獲獎證書等具備報名條件的相 關證明材料原件,于6月10日至11日到南京中醫藥大學仙林校區報到和面試(具體安排通過學校本科招生網另行通知 )。
(四)確定入選考生
1.我校根據考生面試成績進行綜合評價,按首選科目歷史類或物理類分別排序,確定入選考生名單。
2.入選考生人數不超過綜合評價招生計劃數4倍的范圍。
3.入選考生經學校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定后,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并按規定上報江蘇省教育考試院。
錄取辦法
(一)基本要求
根據國家和江蘇省關于綜合評價招生的有關政策,考生必須在江蘇省綜合評價招生志愿中填報南京中醫藥大學。
取得入選資格的考生,須參加全國統一高考,所報專業符合學校選科要求。考生的高考文化分不低于相應特殊類型招生控制線。考生身體條件按照《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文件執行,報考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須符合醫藥衛生相關專業的體檢要求。
(二)多元綜合加權評價
對于符合基本要求的入選考生,學校結合考生高考成績、面試成績及學校特色要求,采用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對入選考生依據“按加權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則,根據專業計劃數,結合考生專業志愿,擇優錄取,額滿即止。
多元綜合加權評價的方法如下:
計算公式如下:
綜合加權總分= 高考成績÷750×100×0.67+ 面試成績×0.3+ 學校特色要求分(即A類3分、B類2分、C類1分)
各項目得分保留小數點后三位,若考生加權成績相同,則依次按考生高考成績語文數學兩科之和、語文或數學單科最高成績、外語單科成績、首選科目單科成績、再選科目單科最高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如仍相同,比較考生志愿順序,順序在前者優先;再相同,則結合綜合素質評價決定考生錄取與否及所錄取專業。最后安排各專業志愿不能滿足且服從專業調劑的考生,在符合選考科目要求前提下,從首選科目歷史類或物理類兩個類別內調劑。
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名單及相關信息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上公示。
綜合評價招生的考生同等享受學校轉專業相關政策。
日程安排
網上報名截止
2023年5月10日
(當日24時關閉報名系統)
初審公示
2023年5月25日前
面試確認及繳納費用
2023年5月25日至6月1日
打印準考證
2023年6月7日至10日
通過報名系統自行打印
報到、面試
2023年6月10日至11日
(具體安排另行通知)
入選查詢
2023年6月22日前
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的相關信息均在學校本科招生網及時公布,請考生關注、查詢,不再另行通知,逾期后果自負。
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學校在江蘇省教育廳和江蘇省教育考試院的領導下,認真落實相關政策要求。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負責同志組成的綜合評價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綜合評價招生工作。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具體工作的組織和實施。綜合評價招生工作接 受學校紀委辦全過程的監督和指導,并接受社會監督。學校紀委辦投訴電話:025-85811025。
(二)嚴格監督管理
學校嚴格落實教育部“陽光工程”的各項要求,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對在綜合評價招生工作中存在違規承諾及違規操作等行為的,一經查實,依據國家相關政策予以嚴肅處理。
考生及其所在中學須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提供虛假個人信息或申請材料的,均認定為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取消其綜合評價招生的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同時通報省教育考試院,取消其當年高考報名、考試和錄取資格,并視情節輕重給予3年內暫停參加各類國家教育考試的處理。有關中學等不得出具與事實不符的考生推薦材料、證明材料等,或在考生綜合素質檔案中虛構事實或故意隱瞞事實。
聯系方式
地 址:南京市棲霞區仙林大道138號
郵 編:210023
網 址:https://zs.njucm.edu.cn
郵 箱:zsb@njucm.edu.cn
電 話:025-85811852
微信公眾號:南京中醫藥大學本科招生
附 則
本簡章由南京中醫藥大學招生工作辦公室負責解釋。如教育部、江蘇省教育廳出臺新的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本校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學校未委托任何單位或個人開展綜合評價招生有關工作,不舉辦任何形式的營利性培訓。
南京中醫藥大學
2023年4月
來源 | 南京中醫藥大學
注:以上內容由院校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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