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畢業后,來自湖南洞口縣巖山鎮的他回到老家養殖基圍蝦。沒想到兩年來,他的蝦塘竟被當地村民哄搶十余次,造成的損失或達數十萬元:從幾個人偷摸撿魚,到百八十號人公然撈蝦……
這兩天,
一個年輕創業者劉正軒的遭遇,
在網上引發了大量關注。
大學畢業后,來自湖南洞口縣巖山鎮的他回到老家養殖基圍蝦。沒想到兩年來,他的蝦塘竟被當地村民哄搶十余次,造成的損失或達數十萬元:從幾個人偷摸撿魚,到百八十號人公然撈蝦……
據新京報11月2日報道,
最近一次哄搶發生在10月21日。
工作人員勸阻下塘搶蝦的村民,
見后者不肯,
就要動手把他們推上去。
結果發生了肢體沖突,
劉正軒就報警了。
劉正軒于2015年大學畢業,2017年回到老家巖山開始養殖基圍蝦。自那以后,他的蝦塘便屢屢遭遇村民哄搶。
他記得剛開始的時候,村民真的只是撿點小魚、田螺,但是后來人越來越多,攔都攔不住:
“比如說幾個人撿了小魚回去了,很高興,大家看著也眼紅,也想。等塘里面有了幾十百把號人的時候,他們知道你管不了這么多,人的惡念就出來了……”
針對劉正軒反映的情況,當地派出所也做了回應。他們稱今年曾接到過一次報警,已經受理了案件,正在調查中。
巖山鎮黨委書記林力博又介紹,當地成立了兩個工作組,一個是公安部門,目前已行政拘留了3名村民。第二個則由村鎮干部組成,負責給村民做思想工作。
“因為涉及的人員比較多,所以要把群眾的思想情緒疏導好。”
村民聚眾搶蝦的畫面傳開后,大批網友看不下去了:
還有人紛紛搬出身邊的類似案例:創業不易,是真的會被撿破產啊……
這的確不是個例。
光是近幾個月,
鬧得全網皆知的哄搶事件就時有發生。
7月底,河南鶴壁淇縣的瓜農龐大哥被當地村民偷了西瓜。他手腳快抓住了一個,但拉扯中對方膝蓋擦破了點皮,民警趕到后,還讓龐大哥倒賠300塊。
而平時就經常有人去偷瓜,有時偷的比龐大哥賣的還要多。
8月初,一輛滿載井蓋的半掛車途經河南固始縣時發生側翻。次日上午車主宋先生發現,33噸井蓋已快被附近村民搬光。
他試圖勸阻但沒人聽,只能看著井蓋被一車一車拉走,后來還被人追著打……
哄搶他人財物究竟是種什么樣的行為?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九條明確規定,盜竊、詐騙、哄搶、搶奪、敲詐勒索或者故意損毀公私財物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000元以下罰款。
再嚴重一點,還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刑法》第二百六十八條規定,聚眾哄搶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對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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