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職業高等學校代替高等職業學校,是為了落實職業教育是類型教育的定位,讓職業高等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職業高等學校,既有??茖哟?、本科層次,而非以前一提“高職”就和高專聯在一起,使...
用職業高等學校代替高等職業學校,是為了落實職業教育是類型教育的定位,讓職業高等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職業高等學校,既有??茖哟?、本科層次,而非以前一提“高職”就和高專聯在一起,使高等職業教育變為低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個層次。
作者 | 熊丙奇 教育學者、21世紀教育研究院副院長
圖源 | 東方IC
12月5日,教育部網站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教育法修訂草案(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的修訂涉及幾十處,其中一個措辭的變化意味深長。同時發布的征求意見稿情況說明介紹,新法將用職業高等學校的概念替代高等職業學校概念。
國務院2019年1月印發的《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明確指出,職業教育與普通教育是兩種不同教育類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此,用職業高等學校代替高等職業學校,是為了落實職業教育是類型教育的定位,讓職業高等教育與普通高等教育“平起平坐”。職業高等學校,既有??茖哟?、本科層次,而非以前一提“高職”就和高專聯在一起,使高等職業教育變為低于普通高等教育的一個層次。
但是,真要讓“職業高等學?!焙汀捌胀ǜ叩葘W校”獲得平等的地位,所有職業高等學校能安于職業教育的定位辦學,以就業為導向辦學,還任重道遠。要避免在把職業教育建成類型教育的過程,把作為類型教育的職業教育,依舊視為整體低于普通教育的教育。
將高等職業學校,調整為職業高等學校,主要是打破之前對“高等職業學?!钡年愐?。之前,我國已經在進行這方面的探索,今年教育部批準15所高職學院更名為“大學”,升級為本科院校,同時名稱中保留“職業”二字,成為國內首批本科“職業大學”。按照職業高等學校的提法,這15所職業大學,就是職業本科高等學校,明確學校的辦學定位是進行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
在建設職業本科院校之后,有專家指出,未來中國本科院校,將有三類:學術本科、應用本科、職業本科。而事實上,應用本科和職業本科,應該屬于一類,都是培養職業技術人才和應用型人才。而之所以還要列出應用本科,估計是考慮到一大批地方本科院校不愿意成為“職業本科院?!保麄冎械拇蠖鄶颠€夢想提升層次,辦綜合性研究型大學。
從辦學定位看,我國地方本科院校,都應該進行職業教育,然而,很多地方本科院校是偏離職業教育的定位的。主要原因是,在崇尚學歷的教育環境和社會環境中,職業教育的社會認可度低。2014年,教育部提出推動600所地方本科院校轉型進行職業教育,可是,地方本科院校卻不積極,社會輿論則把轉型進行職業教育,解讀為“降格”。也就是說,就是進行本科教育層次辦學,只要進行職業教育,都被認為比其他本科低一等,如果這一觀念不轉變,把職業教育建成類型教育后,哪怕職業高等教育,有研究生、博士層次教育,整個職業教育類型,很可能還是低于普通教育,職業本科教育,低于普通本科教育,職業研究生教育,低于普通研究生教育。
這就和新高考改革,實行分類高考,把高考分為學術型高考,和技能型高考一樣,這兩類高考在考生心目中的地位是不一樣的,技能型高考就比學術型高考低。我國研究生培養從2010年起,就進行研究生培養結構改革,增加專業碩士招生,到2017年,專業碩士招生已經超過學術碩士,但是,專業碩士還是部分學生考研上不了學碩的“備胎”。而從專業碩士的人才培養定位看,就是培養高素質的應用技術人才,屬于職業高等教育。
也就是說,就是綜合性大學中,某些學科、專業的人才培養,也是進行職業教育,因此,把高等學校分為職業高等學校和普通高等學校,并不能清晰地對學校的辦學定位進行分類,要讓學校辦學有明確的定位,是進行通識教育的進行通識教育,該進行職業教育的,就進行職業教育,這需要讓各類教育平等,并給學校充分的辦學自主權,由學校選擇自身的辦學定位。
要讓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平等,對高等職業學校進行名稱調整,只是第一步,更重要的是,要改革對高等學校的辦學評價和對人才的評價,不能采用評價普通高校的指標,評價職業高校,如普通高校建設教師隊伍,會要求有博士學歷,而職業院校建設教師隊伍,則應該強調“雙師”。當職業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地位完全平等,那高等教育的結構,也就自然會趨向合理。否則,即便校名中有“職業”字樣,職業本科院校很可能還是不安于職業教育定位。想著改變,取消“職業”字樣。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