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教育廳網站發布《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對王新長、賀超等2人喪失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近日,江西省教育廳網站發布《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對王新長、賀超等2人喪失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教師資格條例》第十八條,《〈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第二十五條的相關規定,江西省教育廳已作出對王新長、賀超等2人喪失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處理的決定,現對王新長、賀超等2人下達喪失高校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文書。
王新長、賀超等2人經采取各種方式均無法送達行政處罰文書。現依法公告送達,王新長、賀超等2人公告信息如下。王新長、賀超等2人自公告發布之日起60日內到發證機關領取行政處罰文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江西省教育廳關于對王新長、賀超等2人喪失高等學校教師資格的行政處罰文書送達公告。圖/江西省教育廳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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