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大網友 :首先,我校對胡中利老師的離世表示深切哀悼和惋惜;其次,對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心表示感謝。針對此事,我校如實作如下情況說明:一、胡老師系2017年交流到桂林中心學校的教師,原任九(五)班班...
廣大網友 :
首先,我校對胡中利老師的離世表示深切哀悼和惋惜;其次,對社會各界人士的關心表示感謝。針對此事,我校如實作如下情況說明:
一、胡老師系2017年交流到桂林中心學校的教師,原任九(五)班班主任及語文課教學,工作量在我校屬正常水平,并無針對個人加壓的情況(工作量附后)。
二、我校一貫重視素質教育,關心師生身心健康,從未給班級或教師下達過升學指標,更未以工作崗位相要挾。(學校與胡老師交流的部分微信截圖附后)
三、2020年4月13日,我校九年級復學后,胡老師向學校反映其身體不適。學校領導多次與他本人及家屬溝通,囑咐其要及時到醫院就醫,安心休養治病。4月14日至4月25日期間,學校根據胡老師實際情況多次安排其他老師代課。4月26日,胡老師向學校書面請假去看病,學校立即同意(請假條附后)。經黃山市人民醫院和杭州市第七人民醫院診斷,胡老師患“焦慮狀態伴抑郁”(病歷及診斷情況公安部門已取證)。
四、2020年5月7日,胡老師墜樓后,學校在第一時間聯系120將其送往醫院搶救。同時,公安部門介入調查,認定其系非他殺高空墜落死亡,相關監控錄像、手機等物證由公安部門按程序封存。手機內的相關數據經公安部門拷貝后已由家屬領回,校方并未接觸其手機。
五、事件發生后,我校高度重視,立即成立了善后工作組。學校行政領導和工會多次上門慰問,積極與家屬溝通交流。其家屬至今未將胡老師遺體火化,并要求單位按因公死亡申報。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第三項規定,胡老師不符合因公死亡申報條件,學校無法申報。
下一步我校將繼續與家屬保持溝通,積極協助家屬按照法律和政策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歙縣桂林中心學校
2020年5月24日
(原題為:《情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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