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浙江省教育廳正式出臺了《浙江省中小學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減負方案》)。《減負方案》已于2019年10月28日通過省教育廳官網等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了意見,今天正式發布。快報記者了...
今天下午,浙江省教育廳正式出臺了《浙江省中小學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減負方案》)。
《減負方案》已于2019年10月28日通過省教育廳官網等向社會公眾公開征求了意見,今天正式發布。快報記者了解到,《減負方案》在征求意見稿的基礎上進行了進一步的完善,對政策的出臺背景、具體內容進行了同步解讀。
正文文件將于自2020年1月10日起施行,由省教育廳會同聯合發文單位負責解釋。
圖/教育之江
省教育廳辟謠:
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系誤讀!
細則尚未出臺
今天下午,浙江省教育廳發布正式的《浙江中小學生減負工作實施方案》之后,網上熱傳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的消息(即為鎖區政策),在不少家長群引起了強烈反響。
記者在《減負方案》中第19條中看到,嚴禁跨區域爭搶優質生源。禁止公辦高中以集團化辦學名義聯手民辦學校跨區域招生,或以轉學等名義變相招生。堅決防止各區域間中小學校招生相互“挖墻腳”。記者馬上聯系了浙江省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表示,民辦招生細則尚未出爐,中小學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是誤讀。
1.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
2.推進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有關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3.實施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的招生時間,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
4.嚴禁跨區域爭搶優質生源。禁止公辦高中以集團化辦學名義聯手民辦學校跨區域招生,或以轉學等名義變相招生。堅決防止各區域間中小學校招生相互“挖墻腳”。
按教育部統一部署要求,浙江省教育廳正在制定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將適時出臺,2020年1月10日起在全省范圍全面實施。
據悉,在杭州,民辦義務教育學校的“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基本上是個各城區教育局。嚴禁跨區域爭搶優質生源,有家長直接理解為,今后民辦校不能跨區招生了。
不過,今天下午,浙江省教育廳相關工作人員已經表示,“民辦招生細則尚未出爐,中小學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是誤讀。“
《減負方案》中部分重要舉措
教育評價改革是“牛鼻子”“指揮棒”,《減負方案》在規范學校考試評價方面的主要舉措?
主要有7條舉措
1.控制文化學科統一考試頻次。
2.科學控制考試難度。堅持教考一致原則,各級考試命題嚴格依據課程標準和教學基本要求確定考試內容,控制考試難度。初中各學科期中、期末試卷整卷難度系數須控制在0.70以上,中考難度系數須控制在0.70—0.75,單個題型難度系數不宜低于0.40。2020年開始,省教育廳教研部門建立基于原數據庫的中考試卷質量分析系統,真實掌握評判各地試卷難度情況。
3.改革考試命題內容和形式。中小學校和教研部門要創新試題形式,增加綜合性、開放性、應用性、探究性試題,不得出現脫離實際的偏題怪題,扭轉靠機械刷題取勝的命題傾向。
4.不對外公開考試成績和排名。中小學生個人考試成績及位次允許家長獲知,但學校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內外公開發布。學校不得舉行或變相舉行過分強化應試教育的中考、高考“誓師大會”,不得發布或以家委會等名義發布中考、高考“喜報”,不得標榜或變相標榜“學霸”和中考、高考“狀元”。
5.實施小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改革。
6.深化中考招生改革。全面實施基于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結合綜合素質評價的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模式。
7.促進普通高中教、學、考相一致。
切實規范義務教育學校招生是減輕學生負擔、緩解家長焦慮、促進公民辦協調、保障教育公平的重要舉措,《減負方案》重點強調了哪些要求?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升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和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議精神,主要強調了以下幾點:
1.公辦民辦學校一視同仁,公平發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權。
2.推進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全覆蓋。嚴格執行《義務教育法》有關免試就近入學規定。嚴禁以各類考試、競賽、培訓成績或證書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不得以面試、評測等名義選拔學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
3. 實施公辦民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納入審批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管理,按當地教育行政部門統一的招生時間,與公辦義務教育學校同步招生,嚴禁任何形式的提前招生。
按教育部統一部署要求,省教育廳正在制定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實施細則,將適時出臺,2020年在全省范圍全面實施。具體政策內容會在細則公布時作詳細解讀。
學生負擔過重與教育政績觀、社會評價也直接相關,請問《減負方案》在這方面推出了哪些舉措?
主要明確2條:
1.堅決糾正片面的教育政績觀。嚴禁地方政府下達升學指標或片面以中考升學率、高考一段上線率和上“北清”人數等評價考核教育行政部門;嚴禁給學校下達升學指標,片面以升學率評價學校;嚴禁將升學情況與教育部門、學校及個人的考核、績效、獎勵掛鉤。
2.扭轉招錄人員唯特定高校、唯文憑學歷傾向。探索研究調整用人評價標準,更加重視考察求職者的德商和情商、能力和潛力。發揮其對減負的社會“引導渠”作用。各地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等招錄人員,應給予一般高校畢業生與名牌大學畢業生同等競爭機會,不得將特定高校的畢業生作為專才予以特聘。
其實說了那么多,
相信,
除了經歷過小學入學和初中入學的家長,
大多數人并不明白什么叫“公民同招”。
什么是“公民同招”?
以南京往年的小學入學來說,南京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的報名和錄取時間是不一樣的。
那么,一旦實行公民同招后是什么情形呢?以浙江省新政為例。
首先,統一公辦和民辦小學招生報名時間。符合入學條件的適齡兒童父母登錄入學管理系統登記入學信息后,繼續完成報名程序。每名兒童在公辦小學或民辦小學中選報一類,其中,選擇民辦小學者限填報一所學校。網上報名時間結束后,登記報名信息不能更改。民辦小學不得另行組織招生報名,不得自行通過網上預約、信息登記等形式提前進行預報名。
其次,同步公辦小學現場信息核驗和民辦小學招生面談。
第三,同步招生錄取。各區、縣(市)應統一區域內的公辦小學和民辦小學錄取程序和時間。
為什么要實施“公民同招”?
這是教育部今年的招生政策大方向,有助于規范招生秩序,有助于辦好家門口學校,有助于減少家長焦慮,為兩類學校提供更加公平的發展機會,從而促進基礎教育優質均衡發展。
“公民同招”是今年的熱門詞
江蘇到底會怎么做?
省教育廳最新消息:
江蘇省也將出臺新措施。
家長們稍安勿躁,
靜等政策出臺。
原標題:浙江中學小減負方案剛出爐,省教育廳緊急辟謠:民辦學校不得跨區招生系誤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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