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京市發改委和教育局印發《關于調整我市民辦中小學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今年秋季新生入學開始實施,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收費行為,實行分類分檔最高限價,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
近日,南京市發改委和教育局印發《關于調整我市民辦中小學收費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從今年秋季新生入學開始實施,進一步規范民辦中小學收費行為,實行分類分檔最高限價,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
昨天,南京市發改委和教育局召開新聞通報會,通報南京市民辦中小學收費政策調整方案,民辦中小學學費實行分類分檔定價管理。按照《江蘇省定價目錄》規定,民辦中小學學費實行政府指導價,南京實行分類分檔定價管理,收費標準分為2類(普通班和高中特色課程班)3檔,每類每檔制定最高收費標準。
收費標準
普通班:
小學、初中:一檔不超過2.8萬元/生.學期,二檔不超過1.9萬元/生.學期,三檔不超過1萬元/生.學期;
高中:不超過3萬元/生.學期。
高中特色課程班:
不超過5萬元/生.學期。
南京民辦中小學收費政策調整后,
最高限價的收費標準,低于杭州,與蘇州持平。
外地民辦中小學收費標準
杭州:義務教育階段,最高收費4.8萬元/生.學期,新課程實驗班、文化尋力課程班、雙語班等特色班2-4萬元/生.學期,普通班1-1.5萬元/生.學期,國際課程班3-4.8萬元/生.學期。
蘇州:義務教育階段,最高收費3.6萬元/生.學期,創新班、創優班等特色班2-4萬元/生.學期,普通班1-3萬元/生.學期,國際課程班最高6.6萬元/生.學期,一般3-4萬元/生.學期。
各民辦學校根據學校實際情況提出分類分檔收費標準申請,市教育局會同市發改委根據各學校教學管理、社會認可度、收費規范、生源地經濟狀況、投訴舉報等因素審核具體的分類分檔收費標準,市發改委對收費標準進行備案;辦學時間在3年內(含3年)的學校,其義務教育階段普通班原則上不得申請一檔收費。各民辦學校調整收費標準后,3年內要保持穩定。
2019年秋季入學新生執行新收費標準
在各民辦學校申請的基礎上,經市教育局和發改委共同審核,各民辦學校2019年秋季新生入學具體執行的收費標準,均在最高限價范圍之內。
經統計,義務教育階段,一檔收費5所學校、收費標準2-2.68萬元/生.學期,二檔收費26所學校、收費標準1.07-1.87萬元/生.學期,三檔收費3所學校、收費標準0.45-0.85萬元/生.學期;高中普通班1.76-3萬元/生.學期,高中特色課程班不超過5萬元/生.學期。
為什么實行分類分檔最高限價?
截止2018年底,全市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共600所(小學360所、初中187所、高中53所),在校生總數66.7萬人。全市民辦中小學共35所,在校生總數6.16萬人,占全市中小學在校生總數的9.23%。
南京義務教育學校發展格局:以公辦為主,民辦為補充。
2018年全市基礎教育經費投入超過310億元,教育經費投入增幅在全省各設區市位居第一,在江蘇省教育現代化建設評估監測中,南京綜合得分連續四年蟬聯全省第一。
南京優質資源覆蓋率達95.8%。同時,全市加快推進義務教育標準化建設和教師校際之間的交流,為南京適齡兒童入學提供了充足的公辦學校學位。
目前,我市民辦中小學學費定價是以單個學校辦學成本監審結果為基礎,實行一校一價,嚴格控制調整周期和調價幅度,總體上收費標準較低。為進一步規范收費管理方式,需要按照民辦中小學社會平均辦學成本為基礎,進行分類分檔定價管理。
近年來,國家和省關于規范民辦教育收費管理的文件明確規定,嚴禁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隨著我市民辦中小學辦學質量不斷提升,越來越多的家庭選擇民辦中小學。對照國家和省關于規范民辦教育收費管理的政策要求,我市部分民辦學校收費行為需要進一步規范。
目前,我市部分民辦學校按照最低標準繳納養老保險,退休養老保險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綜合平均的工資待遇低于同類公辦教師,不利于教師隊伍穩定,影響學校辦學質量,需要通過收費政策調整,實行分類分檔定價管理,破解我市民辦學校發展中的問題。
基于進一步規范我市民辦中小學收費行為、促進民辦教育規范發展、滿足家庭多樣化教育需求的總體考慮,從今年3月份開始,市發改委會同市教育局開始醞釀對現行的民辦中小學收費政策進行調整。
收費政策調整后,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嚴禁學校收取與入學掛鉤的捐資助學款,對違規收費的學校,通過媒體曝光,納入信用不良記錄,對學校有關責任人依照規定進行處理。同時,民辦中小學通過設立公示欄、門戶網站等形式公示收費項目、收費標準等內容,自覺接受家長和社會監督。
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享受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
民辦學校學生與公辦學校學生同等享受我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獎助學金,對在民辦學校就讀的家庭經濟困難小學生按每生每年15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對在初中、高中階段就讀的困難學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標準發放生活補助,對建檔立卡、城鄉低保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孤兒按上述標準的1.5倍發放生活補助,同時參照公辦學校標準給予一定的教育費用減免。
在此基礎上,民辦學校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應進一步給予教育資助。民辦學校家庭經濟因難優秀學生可申請并參加我市中小學勵志獎學金評選,對獲得一等勵志獎學金的學生每人獎勵5000元,獲得二等勵志獎學金的學生每人獎勵3000元,為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教育發揮政策托底和獎助激勵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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