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校外培訓機構輔導老師猥褻兒童案件一審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官某某有期徒刑5年,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這是無...
校外培訓機構老師猥褻兒童獲刑五年 無錫發首份“從業禁止令”——別讓孩子的傷成為社會的痛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校外培訓機構輔導老師猥褻兒童案件一審宣判。法院判處被告人官某某有期徒刑5年,自刑罰執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禁止其從事與未成年人密切相關的職業。這是無錫市發出的首份“從業禁止令”。
在發生于2018年11月的此案中,犯罪嫌疑人官某某利用擔任書畫輔導老師的特殊身份,對多名幼女實施猥褻,嚴重侵犯了未成年人的人身權益和身心健康。
“孩子需要全社會的關愛和呵護,別讓孩子的傷成為社會的痛。”新吳區人民檢察院負責人說,對于性侵兒童這樣的罪惡行為,必須“零容忍”,嚴懲不貸。
據介紹,新吳區自2019年4月出臺《關于建立防范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入職查詢工作協作機制的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
在辦理此案過程中,新吳區人民檢察院梳理案件相關視頻資料,認定官某某系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應當予以從重處罰,建議法院對官某某處以5年以上刑期及禁止從業5年,法院采納了這些意見。
承辦檢察官在辦案過程中發現,官某某同時還在轄區小學、社區擔任外聘老師,負責給眾多學生上美術課。案件反映出教育培訓機構監管不到位等問題。該院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要求完善教師(包括外聘教師)準入制度,健全性侵投訴和處理機制,重視對校外教育培訓機構的監督管理。
檢察建議引起當地教育部門高度重視,并開展重拳整治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活動。專項治理期間,區級綜合執法行動共開展20余次,參加整治行動200多人次,全區摸排登記在冊213家培訓機構,進一步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日常監管力度,嚴格審核備案,標本兼治念好校外培訓的“緊箍咒”。
由于繪畫、音樂、舞蹈、書畫等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只需要在市場監督部門登記取得營業執照,不要求必須取得教育主管部門的辦學許可證,所以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有照無證”現象普遍存在。
針對這一情況,新吳區人民檢察院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發出檢察建議,督促加強對注冊登記機構的審查監管,加大對企業日常經營活動的監督和管理力度,及時發現相關違法犯罪情況,防止類似案件發生。
6月13日,新吳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答復檢察建議,該局落實監管舉措,將涉案培訓機構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并在國家企業信息系統予以公示,同時注銷營業執照;將性侵人員列入黑名單管理,加大對校外培訓機構“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力度,嚴格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要求。
無錫市新吳區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主任師夏分析,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存在“四難”問題:證據少、專業性強導致案件取證難;辯解多、爭議大導致案件認定難;重懲罰、輕修復導致被害人救助難;重偵辦、輕預防導致案件防范難。為此,該院加強理論研究,針對性侵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辦理的實務問題、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機制運行情況等,開展理論課題研究。
今年4月19日,新吳區人民檢察院與區委政法委、團委等11家相關部門,聯合制定出臺了暫行辦法,要求對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工作崗位實施入職查詢,預防性侵未成年人案件發生,加強對未成年人保護力度。
暫行辦法指出,與未成年人密切接觸的工作崗位不得錄用曾實施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人員,包括對未成年人負有監護、教育、訓練、救助、看護等特殊職責的相關單位教師、培訓師、教練、保育員等,以及雖不負有特殊職責,但具有密切接觸未成年人工作便利的相關單位其他工作崗位。
此外,公安機關建立統一的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信息庫,范圍不僅指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判決,還包括檢察機關作出的確認存在犯罪事實的不起訴決定。
“預防和懲治性侵,事關千千萬萬家庭,事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長,事關法治中國建設和整個社會的和諧安寧。”新吳區人民檢察院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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