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審判工作需要,常熟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因審判工作需要,常熟法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聘用制書記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職位及管理方式
1.計劃招聘聘用制書記員4人。
2.所招聘的職位為聘用制書記員,所錄用人員由常熟法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實行合同制管理。
二、招聘對象及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紀守法;
3.具有國民教育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
4.計算機速錄技能達到100字/分鐘,正確率95%以上;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6.招錄年齡:20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有法院書記員工作經歷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日期為2021年10月31日。
7.未與江蘇各級法院簽訂《江蘇法院聘用制書記員勞動合同書》。
三、不得報考聘用制書記員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因其他原因不適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四、報名
1.報名方式:登陸網上報名系統(報名網址:http://121.43.192.253:8053/),按照報名系統要求填寫個人信息和上傳電子圖片。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
2.報名時間:2021年10月1日8時至2021年10月22日18時。
3.資格審查:2021年10月23日至10月31日對報名人員進行報名條件資格審查。
五、考試
1.考試擬定于2021年11月中旬進行,考試的時間、地點等具體安排另行通知,請考生密切關注常熟法院官方網站。
2.考試分為專業理論考試、書記員技能考試和面試,分別占總分的40%、30%、30%。
3.專業理論考試主要考察考生的法律常識和文字表達能力,不指定參考用書;考試采用閉卷方式,實行百分制,成績達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書記員技能考試為計算機文字速錄考試,速錄方式不限(需要專業速錄工具的請自備),速錄考試的形式為聽打,播放一段錄音,時長為10分鐘,語速為100字/分鐘,根據記錄速度和準確率評分。
4.筆試和計算機速錄技能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成績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并由常熟法院組織面試。參加面試人數與招錄計劃人數比例控制在3:1之內。
5.面試需攜帶身份證、學歷證書等材料原件,時間、地點詳見常熟法院網站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1.根據考試以及面試成績,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并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和遵紀守法等情況,對考察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七、公示與錄用
1.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并在常熟法院官方網站公示5天,接受社會和考生監督。
2.對公示對象有異議的,應實名舉報,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聘用的,經調查屬實,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清的,可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3.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常熟法院分別與擬錄用人員依法簽訂勞動合同。首次簽訂勞動合同期限一般為3年,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滿后,經考核合格,達到江蘇法院初級書記員標準,聘為聘用制書記員;經考核被確定為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合同期滿后,雙方可以續簽勞動合同。
八、常熟法院聯系方式
聯系人:錢麗玉;咨詢電話:0512-52802065;常熟法院外網網址:http://cssfy.chinacourt.gov.cn/index.shtml。
九、疫情防控要求
1.應聘人員報名時應通過報名系統提交本人“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電子圖片,“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均為“綠碼”的考生方可報名。
2.應聘人員通過線上資格初審后,在考試前,應按常熟法院要求在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時需現場驗證“蘇康碼”和“防疫行程卡”。來自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前14天內有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旅居史或國(境)外旅居史以及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有密切接觸史的考生,還應提供本人7日內新冠病毒核酸檢測陰性證明,現場不能提供證明者,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資格復審合格的,方具備考試資格。
3.應聘人員報名后,應及時了解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和新增病例動態變化(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信息可在國務院網站: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查詢),避免在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或國(境)外旅行、居住;避免與新冠肺炎確診病例、疑似病例、無癥狀感染者及中高風險區域人員接觸;避免去人群流動性較大、人群密集的場所聚集。
4.應聘人員應當自覺服從各環節的防疫工作安排,配合做好衛生防疫工作。不服從常熟法院和考試舉辦單位防疫工作安排的,取消考試資格。
5.應聘人員報名時要認真閱讀本公告,承諾已知悉告知事項、證明義務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擔相關責任。凡隱瞞或謊報旅居史、接觸史、健康狀況等疫情防控重點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員進行防疫檢測、詢問、排查等造成嚴重后果的,將按照疫情防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十、相關事項提醒
1.涉及招錄基本政策、參考要求以及職位公告中的年齡、學歷、其它條件等相關信息的咨詢,考生應于工作時間內,與常熟法院聯系。
2.考生在網上報名時應仔細核對報考法院、個人姓名、身份證號等重要信息,避免錯失考試機會,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考生本人原因錯失聘用機會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3.在招聘工作中,發現應聘人員弄虛作假的,一經證實,立即取消應聘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本人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常熟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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