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2021年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和2022年動態監測工作,確保教育經費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和完整,充分發揮教育經費統計工作的信息、咨詢、監測、監督作用,根據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關于做好...
蘇教辦財函〔2022〕6號
各設區市、縣(市、區)教育局、財政局:
為做好2021年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和2022年動態監測工作,確保教育經費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和完整,充分發揮教育經費統計工作的信息、咨詢、監測、監督作用,根據教育部財務司、財政部科教和文化司《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及2022年動態監測工作的通知》(教財司函〔2022〕16號)要求,結合我省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扎實做好2021年教育經費統計年報工作
年報數據采集是教育經費統計各項工作開展的重要基礎和前提,各級教育部門、財政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和溝通協作,做好對所屬學校和單位2021年年報統計業務的指導工作。
(一)明確職責分工
教育部門、其他部門、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社會組織或個人舉辦的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教育行政單位、教育事業單位等,按照屬地原則由教育部門負責組織填報并匯總。黨校(行政學院)、社會主義學院和國家會計學院的教育經費,以及列支政府收支功能分類科目“2060703科學技術普及-青少年科技活動”科目和“2050803進修及培訓-培訓支出”科目的支出,由同級財政部門負責組織填報,送同級教育部門匯總。
(二)準確把握統計口徑
各基層統計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全國教育經費統計調查制度》填報要求和統計口徑,準確規范填報各項經費統計指標,不得虛報漏報瞞報,不得超范圍統計。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的教育收費,包括保育教育費,高中及以上學費、住宿費,高校委托培養費,黨校(行政學院)收費,教育考試考務費,函大、電大、夜大及短訓班培訓費等,以及接收的社會捐贈,都應當按要求計入事業收入或捐贈收入,不得計入財政性教育經費,已將其列入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的,統計填報時應當予以剔除?!耙话愎差A算教育經費”數據原則上應與一般公共預算“205教育支出”的決算數保持一致,若數據有差異,應認真分析查找原因,據實填報,并說明理由(詳見附件1)。各地已納入當地社會保障部門統一發放的離退休人員工資不得納入教育經費統計范圍。
2021年需自編代碼填報的,包括技工學校、教育行政單位、教育事業單位、黨校、社會主義學院、行政學院、教育部門直接列支的專項經費等,要逐校(單位)按《2021年全國教育經費統計報表制度》中的編碼和命名規則新增并填報《自編代碼單位情況審核表》(詳見附件2)。
(三)深入開展統計數據分析
各地教育部門應按要求認真撰寫教育經費統計分析報告,對本地2021年度教育經費投入來源情況、支出使用情況、生均經費情況等進行梳理分析,要及時關注上下年增減變動情況,重點對變動的原因進行深入分析和說明。各地的統計分析報告應隨本地匯總數據一同報送。各地還可結合地區實際,編寫其他教育經費統計分析材料,出版地方教育經費統計年鑒等。
(四)按時上報匯總數據
請各設區市教育、財政部門積極配合,務必于2月25日前完成本地區2021年教育經費統計數據編報與分析工作,并將匯總好的數據及分析報告發送至zhw@ec.js.edu.cn,省將在2月底前組織開展全省教育經費統計匯總工作,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省匯總結束后,請及時將綜1表、綜2表(地方)、綜3表(地方)、分析1表及《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數據與“205教育支出”決算數核對情況表》《2021年江蘇省教育經費統計自編代碼單位情況審核表》紙質版加蓋教育、財政部門公章后,分別報送省教育廳財務與資產管理處(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15號,聯系人:朱武,聯系電話:025-83335772)、省財政廳教科文處備案(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63號,聯系人:竇華華,聯系電話:025-83633135)。
(五)及時發布統計公告
按照《省教育廳 省統計局 省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做好全省教育經費統計工作的通知》(蘇教財〔2017〕8號)要求,各設區市原則上應當于2021年全省教育經費統計公告發布后30個工作日內,由教育、統計、財政部門聯合公告所轄區2021年度教育經費執行情況。公告內容可參照全省教育經費統計公告,結合本地實際,重點反映教育經費總體投入情況、財政投入情況和法定增長情況等。公告發布應通過單位門戶網站以及報紙、網絡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二、加強對2022年教育經費執行情況的動態監測
各地教育部門應及時、準確填報2022年教育經費統計季報,特別是要加強對教育經費預算支出進度的監測,督促指導學校采取有力措施加快預算執行進度;財政部門要加強財政教育支出預算執行及全年預計完成情況的監控,與教育部門共同做好2022年財政教育投入的季度、月度動態監測和分析工作。省教育廳和省財政廳將加強對各地教育投入政策落實情況和預算執行進度的檢測分析,并適時采取通報方式督促落實相關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設區市教育、財政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共同實施教育經費統計工作,根據“分級負責、屬地管理”原則,履行好教育經費統計職責,指導填報單位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共同做好教育經費統計各項工作。
(二)健全責任體系。要認真貫徹落實《關于防范和懲治教育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規定(試行)》,健全防范和懲治統計造假、弄虛作假責任制,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統計、誰負責”的原則,建立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責任體系,嚴格落實統計造假“一票否決制”。
(三)提高數據質量。統計數據質量是統計工作的生命線。各地要強化統計數據質量監管工作,健全統計數據質量保障體系,要加強與年度財務決算和事業統計等數據的合理銜接,對數據差異較大的,應認真分析差異原因。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把好統計數據審核關,做到實事求是、應統盡統、不重不漏,確保統計數據真實、準確、完整。
(四)強化隊伍建設。各級教育部門要完善統計培訓制度,按照“分級負責、分級培訓”原則,建立健全符合本地區實際的教育經費統計培訓體系,實現統計人員培訓全覆蓋,不斷提高統計人員專業勝任能力和職業道德水平。
1. 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教育經費數據與“205教育支出”決算數核對情況表.docx
2.2021年江蘇省教育經費統計自編代碼單位情況審核表.docx
省教育廳辦公室 省財政廳辦公室
2022年2月8日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