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往常,王樺晨起在村里的廣場鍛煉身體。11月底,北京下著小雪,69歲的她仍可以跑完7公里。村民碰到她,玩笑地打招呼,“怎么還沒搬走?”她中氣十足地回:“我就不走,這是我的房子。”一月前,她買下...
一如往常,王樺晨起在村里的廣場鍛煉身體。11月底,北京下著小雪,69歲的她仍可以跑完7公里。村民碰到她,玩笑地打招呼,“怎么還沒搬走?”她中氣十足地回:“我就不走,這是我的房子。”
一月前,她買下的農村宅基地遭騰退,她便在舊居不遠處租住,繼續待在村里。
2007年,大學老師王樺以約8萬元的價格,購得北京房山區田各莊村的一處農村宅基地,并與房主李越簽訂協議。
18年,李越向法院起訴,要求判決購房合同無效,收回房子。次年,房山區法院決合同無效,且王樺需騰退房屋。她不服該判決,多次不履行,后遭法院強制執行。
李越面對媒體時稱,愿意返還8萬元購房款。王樺告訴九派新聞,“物價上漲,哪有原價買回的道理?不誠信者不能獲益。”
但談起理想的賠償金額,她一口回絕,“不缺錢,只缺住處。”
王樺走在田各莊村。圖/九派新聞徐鳴
【1】買賣
走在田各莊村街道上,隨處都能看到正在翻蓋的自建房。玻璃窗上、柱子上貼著“自建房兩居室出租”的小廣告。
村莊位于北京市房山區,距離燕房線地鐵站5km左右。騎車只需十幾分鐘,村口便有公共交通。村民高紅介紹,她的孩子在北京二環上班,通勤只需地鐵加騎車,每天能回家住。
在這里,每月1300元能租到兩室一廳一廚一衛,門口是大庭院,沒有高樓遮擋陽光。高紅說,“在市里,這不起碼得五千。”
王樺買下的宅基地就在該村。她曾在華中地區一所985高校任教,夏季氣候炎熱,最初買房是想“找個涼快的地方過暑假”。
2007年,結束學校的課程,她到北京看望姐姐王曖。彼時,王曖在京租房開公司,房東說手上有套一居室,欲29萬賣給她,她正猶豫。王樺說,自己在外面看中一個小區的房子,每平方米只要1200元。
王樺看中的,是田各莊村集體土地上蓋的樓房。她本來準備買樓房,這時李越問她“平房要不要?”
與村口的樓房不同,祖宅獨門獨戶還帶院子,約400平方米,王樺告訴九派新聞,“城里人一看這大院子,肯定喜歡,當時我一眼就看中了。”
看房當天,她就打電話給姐姐,說要買下這套平房。姐姐說,見者有份,一人一半。“我當時卡里有18萬現金,馬上就去取了買房錢。”王曖說。
據王樺提供的書面材料,2007年8月7日,北京市房山區田各莊村村民委員會開具收據,寫道:“今收到王樺交來房屋管理費3000元。”且加蓋了印章。相關判決書確認了該事實。
另一份村委會出具給城關供電所的《證明》顯示:茲證明我村村民李某與李越為父子關系,李某已死亡,房屋由其兒子李越繼承。李越將房屋賣給王樺,請將李某變更為王樺。證明上寫有電表號與加蓋印章。
九派新聞獲取的相關判決書顯示,2007年8月8日,李越與王樺簽訂了《房屋買賣協議書》。該協議書約定,王樺購買李越的宅院內房屋4間,支付價款6萬元,當日支付房價款和其他款項共計8萬元。
上午看房,下午簽約。還沒來得及出銀行門,在ATM機前,姐妹倆人就直接把錢轉手給李越。這間平房的買賣在一天內就完成了。
王樺說,這么迅速,是怕對方反悔不賣了,“沒想到的是,他十幾年后反悔了。”
涉案宅基地。圖/九派新聞徐鳴
【2】反悔
王樺買下平房后,沒有與賣方再碰面,幾乎再無交集。居住十幾年后,2018年的一天,她突然接到電話,對方說想把房子買回去。
她認為自己在田各莊村安居樂業,住了這么多年,便一口回絕。被拒絕后,對方向法院提起訴訟。
李越訴稱,經詢問得知雙方簽訂的協議違反法律規定,故請求法院確認雙方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書》無效。
王樺告訴九派新聞,在買房時,她并非對可能產生的糾紛毫無意識。她強調,買房時李越說他是居民,不是村民,“不然我不會買他的房子。通州宋莊畫家村案發生后,我知道不能買農民的房子。”
(記者注:2002年7月,畫家李玉蘭以4.5萬元的價格購得通州宋莊村民馬海濤的房屋及院落,并簽署協議。2006年10月,房屋升值,馬海濤起訴李玉蘭,要求撤銷合同,收回房子。次年,通州法院宋莊法庭一審判決該協議無效,馬海濤向李玉蘭支付9.4萬余元房屋補償,李玉蘭騰退房屋。市二中院終審維持原判,但指出李玉蘭可就信賴利益損失另行主張賠償。)
不僅如此,王樺稱,她特意在合同簽訂兩年后(即2009年)才動工加建五間房屋。她在手機里翻看上百條法律條文,翻出其中一條佐證她的行為,上面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九條,違法行為在二年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019年,法院審理后判決,兩人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
法院認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合同應屬無效。農村房屋的買賣必然涉及對該房屋所在宅基地使用權的處分,而宅基地使用權是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的權利,與特定身份關系相聯系。王樺并非本案涉及房屋所在村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不應享有該村宅基地的使用權。其作為城市居民,不得購買農村宅基地上房屋,沒有購買資質。
北京市房山區法院執行局崔法官接受采訪時表示,第一份判決書判的是房屋買賣合同無效。第二份判決書判的是返還并騰退宅基地及房屋。
據《法治進行時》,李越接受采訪時稱,賣房是因當年父親患癌,經濟困難。“她來田各莊村買房,一說,一拍即合。”
協議簽訂11年后。李越稱,母親對老房有情結,住樓房別扭,“就把房子弄回來得了。”他談到,當時條件稍微好點,便跟王樺協商,但她一直不同意。
李越面對媒體時表示,愿意返還購房款八萬元。
九派新聞記者走訪該村,說起此案,幾乎人人皆知,村民各有說法。
有村民直白地說:“我覺得李越沒理,早干嗎去了,人家都花錢裝修住了那么久。”也有村民認為,“從法律上講,買賣手續不全,(被要回去)那也沒辦法。”
【3】騰退
在田各莊村,賣宅基地又反悔并非孤例。村民高紅稱,當年,村里集體土地上建了樓房,“挺多村民賣掉小院,去買樓房,后來又想買回來。”資料顯示,樓房為田各莊小區,又名為福金苑,共五棟,建于2006年。
田各莊小區。圖/九派新聞徐鳴
九派新聞走訪發現,小區貼著賣房與求購房屋的廣告,均價8000左右一平方米。
售賣與求購廣告。圖/九派新聞徐鳴
高紅介紹,當年有的是6萬多賣,30多萬買回,都是互相協商價格,“現在估計得六七十萬才能買回來。”
其還稱,賣給本村人,就買不回來,“人家在村大隊一過戶,就不是你的了。”“如果賣給外地的,可能就可以買回來。”
王樺也持有同樣說法,她說,對方賣房的原因并非父親患癌,而是為了改善住房條件。當時,北京的農村還沒有實行‘煤改電’,冬天,村民需要運煤取暖,“有些人覺得不方便,嫌臟”。村里蓋樓房后,部分村民將宅基地賣掉,去置換樓房。
她還表示,李越的姐姐也同樣賣了宅基地,不過是賣給了同村人。也有村民告訴她,自己弟媳的房子當年1.9萬元賣出,后來協商到68萬買回。
對于上述說法,記者向田各莊村村委會主任求證,其表示不接受采訪。
資料顯示,對于返還問題,實踐中,有的地區考慮出賣人因土地增值所獲利益,以及房屋價值變動,由買受人返還房屋,出賣人向買受人賠償(地上物價值),作為對價返還,具體數額可委托評估機構評估。
上文提到的宋莊畫家案,在一審宣判時,法官曾指出,買賣雙方都存在過錯,應按七三開承擔過錯責任。一審法院委托有關部門對涉案房屋宅基地區位價值進行了評估,涉案房屋宅基地總價約為26萬元,法院按照這一價格的70%計算,確定了18.5萬元的賠償數額。
最終,畫家李玉蘭騰房,總共獲賠28萬元。此案代理律師曾表示,七三開已是該類案件審判的常見判法。
記者檢索到的另一份案號為“(2018)京03民終8634號”的農村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二審民事判決書顯示,此案中,北京市第三人民法院同樣判決雙方協議無效。判決書提到,宗某某在出賣房屋后,2017年之前從未主張房屋相關權利,現因其他原因違背曾經自愿訂立的契約,不認可2003年的房屋出售行為,雖目前法律上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但宗某某的行為不符合誠實守信、公平合理原則。
該案法院還認為,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涉案房屋買賣合同雖然無效,但由于無效后的法律后果尚未處理,且涉案房屋的騰退問題應與補償問題同時解決為宜,涉案房屋并未實際騰退,應由被告王某某繼續占有使用。原告宗某某在合同無效法律后果處理之前,無權僅依據合同無效向王某某或相關機關主張涉案房屋的有關權利。
在本案中,一審法院判決王樺騰退返還房屋,損失賠償等問題可另行解決。
對于判決,王樺不滿。她告訴記者,當時買賣的祖宅到處漏雨,沒法住人。她與姐姐各自投入了十余萬元用于裝修、加建房屋。“現在卻一分錢都得不到,購房款都沒有。”
【4】“不缺錢,只缺住處”
強制騰退后,涉案祖宅如今被一條鐵鏈鎖得牢固,無人居住。房屋被強制執行后,王樺租住在距離祖宅百米不到的群租房里。
與上百平方米的舊居不同,她覺得現在的住處逼仄、不便。不到一米寬的過道,擺滿了鞋、快遞箱,昏暗,見不到陽光。沒有廚房,她只能在門口的地上蹲著做飯。“在原來房子里,我還愛做點包子吃,這里都不方便。”
房間里,被搬來的電視機、熱水壺、衣物散落在各處。王樺最苦惱沒有桌子,“平時想寫個訴訟材料都沒有地方寫。”她把洗衣機當桌子,筆記本電腦豎起放在抽屜的夾縫里。
王燁現住所。圖/九派新聞徐鳴
房東告訴九派新聞,租金是李越支付給他,一間每月400元,共兩間,目前已支付半年租金。
王樺透露,在她每天晨練時,村民告訴她,李越在附近等候她,大概是想與她溝通,但她不予理會。
談起期望的賠償金額,她一口回絕——“我不提錢。”她念著自己賬戶的收入、退休金,還有在南方和中部城市的其他房產。“我炒股還賺了不少呢。”
她說,“我不缺錢,只缺(合適)住處。”
王樺在群租房。圖/九派新聞徐鳴
她所說的缺住處,指的是北京的住處。她說,十幾年前買北京的房子,是為了“找個涼快的地方過夏天”。步入老年,她現在直言,是為了北京的醫療條件,“這里離房山區的醫院開車只需5分鐘,加強的核磁共振都能做。”
她摸著自己的甲狀腺,回憶道,“當時我這里要動手術,處理不好很容易甲減(甲狀腺功能減退),要終身服藥,消融術副作用小,但當時在廣州都很少醫院能做。我在北京做完手術當天,能自己走回家,甚至晚上睡眠都沒受影響。”
她講起自己的買房故事。2008年,她看新聞提到城鎮化,便立馬到廣東某地買了房。北方天氣轉冷,她便到廣東過冬。有時,退休群的其他老師也開她玩笑,說她各處都有保障。她也自嘲:“你們有子女啊,子女是你們的保障,我沒有子女嘛。”
開始打這個官司后,她便一步不離地守著宅子,再也沒去南方過冬了。
記者問她,之前想象的退休生活是現在這樣嗎?她說,本來打算在70歲前玩遍全球五大洲,70歲后玩遍國內。前幾年,在歐洲游玩102天后,她回到田各莊村,擔心有人“侵占”房屋,也沒再出去游玩。“明年到70歲,旅行社就不收了,得要家屬陪同,我又沒有家屬。”
但她對自己健康情況十分自信,“我身體還挺好的,等這個事結束,我就一人去澳洲玩,當背包客。”
距離強制執行已過去近一個月,王樺每天都會經過那處宅子。隔著圍墻,她指著院子里的柿子樹、杏子樹,說它們每年都長得好,果實豐碩。她入住后,也種了一棵核桃樹,“好吃得很”。
她還說,住在這里這么多年,除了去年夏天,十幾年來氣候涼爽舒適,“沒有一個夏天通宵吹過電扇。”
“我要堅守在這里。只剩這一處了。”她說得斬釘截鐵。
她談起,自己為了去醫院更近,在2016年以11.3萬成交了一套昌平的小產權房,簽的20年租賃合同,去年被拆,同樣一無所獲。
這時,有人給她介紹買村口的樓房,她抬頭說道:“誰還敢再買小產權房?”
(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來源:本文內容搜集或轉自各大網絡平臺,并已注明來源、出處,如果轉載侵犯您的版權或非授權發布,請聯系小編,我們會及時審核處理。
聲明:江蘇教育黃頁對文中觀點保持中立,對所包含內容的準確性、可靠性或者完整性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證,不對文章觀點負責,僅作分享之用,文章版權及插圖屬于原作者。
Copyright©2013-2025 ?JSedu114 All Rights Reserved. 江蘇教育信息綜合發布查詢平臺保留所有權利
蘇公網安備32010402000125
蘇ICP備14051488號-3技術支持:南京博盛藍睿網絡科技有限公司
南京思必達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版權所有 百度統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