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在每年的上、下半年各辦理申請并發放證書一次,即每半年申請一次、發放一次。請相關考生在每年的2月下旬與9月下旬,關注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網站或江蘇自考網關于學位申請事宜的通知。
我校2016下半年、2017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符合我校學士學位授予條件者(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的三個條件,附件1),方可參與本批次的學位申請。
一、填報學位申請信息。
2017年10月1日-10月9日,務必在我院網站首頁“招生與教務”—“自學考試”—“學位申請”,填報本人的學位申請信息并提交,注意信息請勿填錯。學位申請界面將在10月10日關閉,逾期不予補辦。
南京大學社會自考學士學位申請網址:http://ces.nju.edu.cn/entity/cmsfirst/peSseDegreeApplyStu_apply.action
注①:考生應該使用臺式電腦、筆記本電腦進行填報,請勿使用手機、pad等設備。
注②:360瀏覽器(殺毒軟件)對我院網站存在誤報,請暫時卸載。請考生盡量使用IE瀏覽器進行信息填報(關閉SmartScreen篩選器)。
二、繳納學位評審費。
學位申請界面下端的按鈕“繳納學位評審費”可重新調出該功能。網上辦理結束后,請考生關注“申請狀態查詢”中的通知內容。其他輔助功能中的黑色按鈕,始終可以使用。
①系統判定為“符合條件”的考生,請于2017年10月1日-10月9日期間在我院網站通過網上銀行繳納學位評審費200元整(不接受其它繳費方式),逾期不予補辦。考生在線支付成功后,10月11日不用再來我院現場辦理。
注意:本次學位申請以繳費為依據。凡是未繳費者,所有信息一律做無效處理!是否完成在線支付,考生可以自行查詢(關于自學考試網上申請學學士學位者查詢繳費情況的通知,見附件)。
②系統判定為“不符條件”的考生,無法進行在線繳費。若考生確認本人符合條件,則請于2017年10月11日(上午8:45-11:30,下午1:45-4:30,中午休息)來我院現場遞交學位申請材料并進行人工審核(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現場申請學士學位所需材料的詳細說明,附件3),逾期不予補辦。當天沒有時間的考生,申請手續可以請他人代辦。審核通過者可在現場刷銀行卡繳納費用(不收現金)。現場辦理通過者,與網上辦理通過者沒有任何區別。
三、領取學位證書。
按照南京大學學位委員會的相關規定,我校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的學士學位證書,今后上半年在6月底發放、下半年在12月底發放。
本批次考生務必于2017年12月20日之后在我院網站查看“南京大學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士學位申請表”。該表屆時會顯示“學位證書編號”,是檢索與翻找證書的依據,請用紙筆記錄并隨身攜帶。要求考生牢記并能口述學位證書編號的最后四位。
獲得學位的考生請于2017年12月29日-30日(上午8:45-12:00,下午1:00-4:30,中午休息),由本人持身份證原件(或者是自考本科畢業證書原件,有其一即可)來我院現場,報出學位證書四位尾號,然后領取學士學位證書。
屆時現場有學位服裝照拍攝,僅為考生留存紀念。由考生自愿參與(可以拍照,也可以不拍照),不影響考生的學位授予。有拍照愿望的考生,請在12月中旬關注我院網站新聞公告相關通知(或許需要提前在網上繳費)。
學位證書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親自領取。①如委托他人代領,則必須出具代領者與考生的兩張身份證原件(缺一不可),并將兩張身份證復印在一張A4紙上提交我校備案。②請他人代領證書的考生不再拍攝學位照。
南京大學繼續教育學院地址:南京市鼓樓區漢口路22號南園教學樓2樓。可乘坐地鐵1號線至珠江路站(1號出口廣州路)出來再步行,或乘相應公交線路到鼓樓(鼓樓醫院附近)或廣州路(兒童醫院附近)下來再步行。
附件1:南京大學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授予成人高等教育學士學位的三個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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