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市群眾反映思茅區某中學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云南省認真組織核查 普洱市責令停止違規行為清退全部收費普洱市張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劃分智慧班...
普洱市群眾反映思茅區某中學要求學生購買平板電腦
云南省認真組織核查 普洱市責令停止違規行為清退全部收費
普洱市張先生通過國務院“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劃分智慧班和傳統班,智慧班的學生需要花5800元購買平板電腦。
國辦督查室收到相關留言后,經初步核實,及時轉有關地方政府核查辦理。
云南省政府接到國辦督查室轉辦的問題線索后,立即組織開展核查。經核查,群眾反映情況屬實。自2020年秋季學期開始,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區第四中學以是否購買平板電腦為依據,將新入學的七年級學生分為智慧班和普通班,要求14個智慧班的719名學生按照5800元/套標準購買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資源服務。截至督查時,719名學生已每人繳納3400元(包括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第一學年資源服務費),收費總額為244.46萬元。上述行為違反教育部等五部門《關于進一步加強和規范教育收費管理的意見》(教財〔2020〕5號)中“不得強制或者暗示學生及家長購買指定的教輔軟件或資料”和教育部等八部門《關于引導規范教育移動互聯網應用有序健康發展的意見》(教技函〔2019〕55號)中“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的規定,加重了學生家庭的負擔。普洱市有關部門已責令該校立即停止違規收費行為,取消智慧班與普通班分班,督促該校向719名學生退還了全部違規收費244.46萬元,并將平板電腦、配套設備及教學資源收回供統一教學使用。同時,思茅區教育局召開全區教育系統專題會議,對第四中學違規問題予以通報批評,舉一反三組織開展違規收費問題集中排查整治行動,進一步加強監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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