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扎實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和編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蘇衛基層[2024]1號)等相關規定,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進一步優化我...
根據《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關于扎實做好大學生鄉村醫生專項計劃和編制保障工作的通知》(蘇衛基層[2024]1號)等相關規定,為更好地選拔優秀適崗人才,進一步優化我市衛健、民政和醫保系統人員隊伍結構,提升衛生健康服務水平,2025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15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招聘單位、崗位、對象、人數、專業、學歷及要求等具體信息,詳見《2025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簡介表》),《崗位簡介表》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sj.nantong.gov.cn)、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頁(http://www.rugao.gov.cn/rgsrsj/sydwzl/sydwzl.html)公告。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2.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和良好的品行。
3.1989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間出生;應聘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以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可放寬至1984年6月以后出生。
4.具備《崗位簡介表》中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尚在服務期內的,取得相關證書(證明)時間可放寬至2025年8月31日。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34號)第16條規定,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2)資格條件中“專業”的設置目錄為《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專業參考目錄中沒有的專業,如有院校開設并且有事業單位需要的,已列入招聘條件的“專業”要求之中。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3)資格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是指截至2025年6月的累計工作經歷(按月計算)。
(4)資格條件中的大學英語四、六級要求,指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在425分以上。在官方語言為英語的國家取得學歷學位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聘時,可以不提供英語四、六級成績通知單。
5.技工院校中級工班、高級工班、預備技師(技師)班畢業生,在符合其他招聘條件的前提下,可分別按中專、大專、本科學歷報名應聘相應崗位。
6.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7.報考已實行執業準入資格制度崗位的人員,如符合本公告有關規定暫未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的(崗位明確要求的除外),須在聘用后2年內取得相應執業或技術資格,否則予以解聘。
8.根據《關于開展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生免費培養工作的通知》(蘇衛科教[2015]21號)精神,崗位代碼“49-56”的崗位只接受如皋市戶籍2025年省農村訂單定向醫學畢業生報名。
9.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應聘:
(1)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2)如皋市衛生健康系統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3)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4)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5)國(境)外留學畢業但截至報名前未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的;
(6)2025年12月27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7)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或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報名安排
(一)報名方式、時間:
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照片上傳、資格初審和繳費確認均通過網絡進行。
報名網址:http://rgrsks.pzhl.net/index.php
1.報名、照片上傳以及修改和補充信息:6月23日09:00~6月27日16:00。照片要求: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證件照,jpg格式,大小為20KB以下。
2.資格初審:6月23日09:00~6月28日16:00。
3.陳述申辯:6月23日~6月28日期間09:00~16:00。
4.對初審異議的處理:6月23日09:00~6月28日17:30。
5.繳費確認:6月23日09:00~6月29日12:00。
6.筆試準考證打印:7月2日09:00至7月4日24:00。
(二)網上確認
1.如皋市人社局牽頭各招聘單位按照本公告、國家和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相關規定對應聘人員的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后可到報名網站查詢初審意見。
如對初審意見有異議,請及時向如皋市衛健委(聯系電話0513-87512783)、如皋市江濱醫院(聯系電話0513-87689162)、如皋市醫保中心(聯系電話0513-87286190)陳述申辯。因未及時查詢資格初審意見或對資格初審意見未陳述申辯者,視為知悉并認可資格初審意見。
2.通過初審的應聘人員(面向研究生崗位除外)須使用具有網上支付功能的銀行卡在網上繳納報名費100元。網絡繳費成功后須登錄報名系統進行繳費確認。通過初審并且完成繳費確認的人員,即報名成功(報考面向研究生崗位的,資格初審通過即報名成功)。未按時在網上確認報名資格、上傳照片、繳納報名費的,視為報名無效(面向研究生崗位除外)。逾期不再提供報名服務。
(三)報名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應仔細閱讀“網上報名誠信協議”,并按崗位要求和系統提示,真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提交報名材料。
2.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期內,可以改報符合資格條件的其他崗位。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應聘人員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3.招聘崗位的筆試開考比例詳見《崗位簡介表》,如未達到開考比例,將核減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核減或取消崗位情況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應聘崗位被取消的報名成功人員,可在2025年6月30日09:00-11:00登陸報名網站,改報本公告中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逾期未改報或改報不成功的,統一辦理退費手續。
4.應聘人員須誠信應聘,不弄虛作假、不違規違紀,須對照招聘崗位要求如實填報個人信息,所填專業需與畢業證書(學歷學位認證書、畢業生就業推薦表)上專業完全一致,否則按虛假填報處理。在整個招聘過程中,凡有弄虛作假、違規違紀行為者,一經查實,將根據有關規定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考試成績、聘用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除本公告另有說明,或者國家、省另有規定外,信息真實性以報名時的實際情況為準。
四、招聘辦法
考試由筆試、資格復審和面試組成。由如皋市人社局組織。
(一)筆試
1.筆試對象。除“1-24”崗位外,其他崗位報名成功人員。
2.筆試內容。主要測試招聘崗位所必備的綜合知識、專業知識等。本次考試不指定大綱和教材。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4.應聘人員應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筆試為全程封閉考試,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
5.筆試成績發布。筆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在合格分數線以上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末位同分的,一并進入資格復審。下同),按1:3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不足1:3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選。
筆試成績、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布。
(二)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由如皋市人社局牽頭,如皋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如皋市民政局、如皋市醫療保障局承辦。復審時間、地點和復審要求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另行公布。經查詢進入資格復審人員(1~24崗資格初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資格復審),應攜帶報名相關材料,在規定時間、地點進行資格復審。逾期不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取消面試資格。
本次公開招聘收取面試費100元。
2.經復審,不具備報考資格、材料不全或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復審結果的,取消其面試資格,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當場向負責資格復審的部門陳述申辯。因放棄或復審不合格造成缺額時,在報考同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復審人選。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以及其他排名靠前的應聘人員請在成績公布后,保持聯系方式暢通,以便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領取《面試通知》。進入面試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布。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
2.面試形式。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形式進行。面試成績以百分制計算,設60分為合格分數線,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計算總成績。面試成績經考場監督員審核后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考生。
(四)總成績計算
考試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應聘“1-24”崗位的考生,面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應聘“25-63”崗位的考生,按照筆試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計總成績(小數點后保留二位,四舍五入)。
在面試合格者中,按照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根據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應聘“1-24”崗位的考生,如考試總成績相同,通過加試確定,取加試成績高者。應聘“25-63”崗位的考生,如考試總成績相同,取面試成績高者;面試成績仍相同的,通過加試確定,取加試成績高者。對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等,在同等條件下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下同)。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體檢人員名單在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公告。
五、體檢、考察、公示、現場選擇單位、聘用和遞補
(一)體檢
體檢由如皋市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按照最新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考察工作由招聘部門(單位)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執行。考察組織單位制定考察方案,明確考察的內容、方法等。
(三)公示
根據考試、考察和體檢結果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如皋市人民政府網站如皋市人社局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崗位代碼、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招聘單位或者招聘主管部門可以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本單位或者本部門的資格。
(四)現場選擇單位
對公示無異議的,在公示結束一周內,由如皋市衛健委組織部分崗位(應聘崗位代碼49-56)考生現場選擇聘用單位(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按招聘崗位從高分到低分(總成績以百分制計算,其中在校成績占比50%,招聘考試總成績占比50%),由考生依次自主選擇聘用單位。未按時到現場或在現場未選擇聘用單位者,視作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由招聘主管部門在公示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并根據核發的聘用人員通知書,于公示結束后一個月內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辦理相關手續。在規定時間內因應聘人員原因未辦結聘用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擬聘用人員已經與有關單位簽訂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本人按規定自行負責解決,逾期作自動放棄處理。
聘用人員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初次就業的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6個月。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按照《定向就業協議書》和有關政策規定,應聘“49-56”崗位的聘用人員,須在我市基層醫療衛生單位服務滿6年(其中應聘“53-55”崗位的聘用人員,在報考所在鎮衛生院轄區的村衛生室服務期限不低于6年),未進編的定向生在服務期內,只可參加如皋市內鎮衛生院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的公開招聘,未達最低服務年限或發生其他違約行為的,由考生承擔相關違約責任。因個人原因逾期未報到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報考護士(師)崗位的人員,聘用前須取得護士執業資格或已通過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否則不予聘用。
屬于下列情況之一者,取消聘用資格:①在招聘單位規定期限內,無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者,有工作單位的人員不能提供與原單位解除關系證明者。②2025年畢業生不能按期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者,崗位條件明確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應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實際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員。④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
(六)遞補
在體檢、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過程中,因下列情形導致招聘崗位出現空缺時,在該崗位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1.應聘人員考察或者體檢不合格的;
2.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員明確放棄聘用的;
4.其他導致擬聘用崗位空缺的情形。
現場選擇單位后不再遞補,其他崗位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六、相關政策
應聘人員符合《如皋市衛生健康人才引進培養實施辦法》(皋政辦發[2019]106號)條件的,按照文件精神給予相應獎勵。
七、咨詢與監督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應聘咨詢:0513-87512783(如皋市衛健委人事科);0513-87689162(如皋市江濱醫院);0513-87286190(如皋市醫保中心綜合科)。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監督舉報電話:0513-87199952(如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衛健康委員會紀檢監察組);0513-87658463(如皋市民政局辦公室)。
招聘工作以本《公告》為依據,一經發現并查實不符合本《公告》規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即取消應聘人員的應聘或聘用資格,并追究相關工作人員責任。
八、招聘公告由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招聘崗位資格條件及應聘咨詢:0513-87512783(如皋市衛健委人事科);0513-87689162(如皋市江濱醫院);0513-87286190(如皋市醫保中心綜合科)。
報名系統技術支持:0513-87650432;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
附件1:2025年夏季如皋市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簡介表.xlsx
附件2: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doc
如皋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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