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5家事業單...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蘇辦發[2020]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單位招聘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5家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1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
一、應聘對象和要求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一般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9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期間出生),部分崗位對年齡有明確要求的從其要求,年齡計算方法不變;依法退出現役的退役軍人應聘,可放寬至40周歲。
(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六)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七)招聘崗位、人數和所要求的學歷、專業等資格條件詳見《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表》)。按大類確定專業的崗位,請參照《江蘇省2025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專業參考目錄》,http://hrss.zhenjiang.gov.cn/ks/)進行查核。專業參考目錄和招聘條件中都未列出的專業、留學人員的畢業專業,由招聘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根據招聘公告中明確的專業條件、應聘人員所學專業課程、研究方向等認定是否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專業名稱已經調整的專業,如調整前或調整后的專業符合招聘崗位的專業要求,畢業院校以書面形式證明調整前后的專業為同一專業或專業課程基本一致,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八)取得祖國大陸普通高校學歷的臺灣學生和取得祖國大陸承認學歷的其他臺灣居民應聘時按國家和江蘇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九)面向社會招收的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培訓對象,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當年在醫療衛生機構就業的,在招聘中按當年應屆畢業生同等對待。對經住培合格的本科學歷臨床醫師,在人員招聘中與臨床醫學、口腔醫學、中醫專業學位碩士研究生同等對待(其中住培合格證書中的培訓專業原則上應當與招聘崗位的專業或類別要求相一致)。
(十)招聘條件中的“2025年畢業生”,指在2025年畢業并已取得學歷(學位)證書,且報名時無工作單位的人員。其中,能夠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放寬至2025年12月31日;國(境)外同期畢業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日期可適當放寬,但須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學歷認證。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畢業生,以及國(境)外同期畢業且已完成學歷(學位)證書認證的人員,如報名時無工作單位,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聘用后有關事項按國家規定辦理。
“三支一扶”計劃、“西部計劃”“鄉村振興計劃”(含原“蘇北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志愿者,如參加基層服務項目前無工作經歷,報名前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后2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以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征入伍服義務兵的人員,退役后1年內的,可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
(十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請不要報名應聘:
①現役軍人或國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讀非2025屆畢業生;
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等親屬關系的,不得應聘該事業單位的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財務崗位;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的,不得應聘到崗后形成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管理類崗位,以及《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明確應當回避的崗位;
③2025年12月31日前,5年服務期未滿的新錄用公務員、經公開招聘被江蘇省地方各類事業單位聘用且3年服務期未滿的在編(在冊)人員、有規定(含協議明確)不得解聘離開現工作單位(崗位)的人員;
④國家、江蘇省另有規定不得到有關崗位工作的人員,不能應聘相應崗位。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報名起止時間、考試時間和地點等事項由各招聘單位負責通知,并提前在招聘單位網站公告。
(二)報名方式:應聘者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填寫《鎮江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同時將報名所需的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書、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以及其他招聘崗位所需要的證書、證明等材料的原件進行掃描或拍照。2025年國內應屆畢業生需提供推薦表、2025年國(境)外應屆畢業生提供入學通知和所學課程目錄。取得國(境)外學歷學位的人員,除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所修課程目錄。
應聘面向2025年畢業生崗位的,還須簽訂承諾書(附件3)。
郵件主題請寫成“姓名+聯系方式+應聘崗位”的格式,一起發送至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并與招聘單位聯系進行電話確認,務必保持聯系暢通;招聘單位報名郵箱和報名咨詢電話詳見附表。
(三)報名資格審查:應聘者須認真閱讀報考崗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并如實填寫登記表的各項信息,招聘單位按要求進行資格初審。是否通過資格初審,由招聘單位電話或郵件通知。考試前,招聘單位將對應聘人員報名所需的所有證書、證明等材料原件進行資格復審。復審時如發現不符合應聘崗位所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或有弄虛作假行為,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招聘單位根據報名情況,制定考試工作方案經市衛生健康委初審后,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同意后,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引進高層次、緊缺人才采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以60分為最低合格線,并于考試結束一周內在市衛生健康委網站、招聘單位網站公布。
四、體檢和考察
在考試合格分數線內的人員,按各崗位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考察的人選。如招聘崗位人數末位出現成績同分,則加試確定名次。體檢、考察工作由招聘單位參照國家普通公務員錄用體檢和考察標準組織進行。因體檢、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招聘單位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并由市衛生健康委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如遞補,在該崗位成績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錄用審批或備案后不再遞補。
五、公示及錄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者,經市衛生健康委、市人社局審核后,按規定在市人社局、市衛生健康委、各招聘單位網站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無異議后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合同或聘用協議的,由考生本人自行負責處理。擬聘用名單公布或2025年應屆畢業生畢業后兩個月內,未到單位報到并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資格。
六、紀律與監督
應聘者須如實提供本人真實情況,如有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公眾的監督。咨詢電話:0511-88912870。監督電話:0511-87050611,0511-85340039。
附件1-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2025年公開招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崗位表
鎮江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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