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實施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和公開招聘有關政策規定,參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有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組織實施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025年度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招聘共設置9個崗位、擬聘用13人,其中3個崗位工作地點為北京、6個崗位工作地點為江蘇無錫。
二、招聘對象
1.全國普通高等學校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含國家規定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的高校畢業生,不含各類委培生、定向生)。
2.省(部)級以上政府、部門舉辦的普通高等院校、重點科研院所,以及市(地)級以上黨政機關中,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和較高專業水平的在職在編人員(含當年度出站博士后)。
三、報名條件
(一)報考人員須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政治立場堅定,對黨絕對忠誠,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熱愛人民公安事業。
2.具備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知識和能力,職位要求專業條件為報考者最高學歷對應專業;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均須脫產取得相應全日制學歷和學位;高等學歷教育各階段畢業學校所屬主管部門應為省部級(含)以上政府、機關。
3.政治面貌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共青團員。
4.應屆碩士研究生應在30周歲以下(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北京崗位的應屆博士研究生應在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報考無錫崗位的應屆博士研究生可放寬到40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職人員應在35周歲以下(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心健康,能夠勝任繁重艱巨的公安工作。
5.應當符合公安機關人民警察招錄相關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以及職位要求和履行崗位職責所需要的其他資格條件。
2025屆高校畢業生應當在2025年7月底前取得相關學歷、學位證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政治面貌、工作經歷、資格證書等)截止時間均為2024年12月31日。
(二)報考人員不得具有以下情形:
1.具有《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第八條、第九條情形的。
2.與我單位工作人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3.曾連續六個月以上在國(境)外留學、工作、生活,國(境)外期間經歷(公派須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和政治表現難以進行考察的。
4.人事檔案(學籍檔案)存在“三齡二歷一身份”篡改造假或重要材料缺失、嚴重失實等問題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程序
(一)網上報名
2024年12月18日8:00至2025年1月6日18:00期間為統一報名時間(如有退回修改的,提交截止時間為1月7日18:00),報名采用網絡報名方式,報名網址https://www.sydwgkzp.cn/。每人限報一個職位,報名時,應當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二)資格審查
2024年12月18日至1月10日期間為報名資格審查時間,用人單位將確認報考者是否具有報考資格,資格審查結果將會通過申報平臺以郵件或短信形式,于資格審查結束后發送給考生。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工作全過程,在各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將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
五、考試測評
考試形式包括筆試(僅面向博士崗位招錄的采用科研成果評價方式代替筆試)、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崗位,綜合成績按照筆試(科研成果評價)成績、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分別占30%、40%、30%的比例合成;不進行專業能力測試的崗位,綜合成績按照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分別占40%、60%的比例合成。并按照要求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一)筆試/科研成果評價
1.對于限碩士及以上學歷報考的崗位采用筆試的形式進行第一輪篩選。
筆試時間:2025年1月18日(暫定),具體時間以筆試通知為準。
筆試形式:采用線上筆試形式進行。考試內容以“職業能力測試”為主,重點考察邏輯思維能力、理解分析能力和學習能力等基本素質。
筆試成績:筆試合格分數線于考試結束后在報名網站公布。筆試結果(進入體能測評、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的)通過申報平臺以電話、郵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2.對于僅限博士專業報考的崗位采用科研成果評價的形式進行第一輪篩選。重點考察報考人員科研學術水平、專業契合度。
提交材料時間: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
科研成果評價時間:2025年1月中下旬。
評價方法:按照專業相近程度、發表論文、參與省部級以上課題、獲獎及榮譽稱號等情況設置客觀評價標準。由學術(專家)委員會對報考人員代表作情況、科研學術能力等情況進行主觀打分。按照“綜合成績=70%客觀得分+30%主觀得分”的比例折合成百分制合成科研評價得分。
進入體能測評、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的將通過申報平臺以電話、郵件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二)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
用人單位從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者中,根據筆試(科研成果評價)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以1:8的比例入圍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入圍面試人員放棄參加面試的,可按該職位筆試(科研成果評價)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須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如遇最后1名分數相同,則全部進入面試。
1、面試(預計2025年2月舉行),采用半結構化的形式進行。
2、專業能力測試(與面試同時舉行),采用筆試形式進行。重點考察崗位所需專業技術技能、人崗匹配度等。
(三)體能測評和心理素質測評
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入圍面試人員,均須在面試前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參照《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的通知》(公政治[2024]60號)執行(僅面向博士招錄的崗位免于體能測評,專業技術崗位免800/1000米長跑項目)。
用人單位對所有進入面試及專業能力測試人員開展人民警察職業心理素質測評,測評結果不計入總分,供用人單位做個性化評價參考。
六、體檢考察(預計2025年3月開展)
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結束后,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考察對象與計劃聘用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人選。參加面試人數與計劃聘用人數比例低于3:1的職位,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成績、專業能力測試成績應當達到面試公告中確定的面試合格分數線。如遇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可按綜合成績順序遞補。
(一)體檢(預計于2025年3月開展)
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以及《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中人民警察職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政治考察(預計于2025年3月-4月開展)
政治考察嚴格執行《公安部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號),按照人民警察的標準、條件和擬聘用職位要求,重點考察人選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等政治要求,對考察對象理想信念、政治立場、政治態度、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是否具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等,以及主要經歷、出國(境)情況、獎懲情況、現實表現進行全面考察,并對考察對象的家庭成員、社會背景等進行延伸考察。
七、公示聘用(預計于2025年5月底前公示完畢)
道研中心將綜合資格條件、綜合成績、體檢、政治考察等情況,擇優確定擬聘用人選并按要求組織公示。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經報有關部門備案后,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八、監督工作
公開招聘工作接受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10-67825327。
九、其他事項
報名應聘人員提交的報名材料及信息應當真實、準確、完整,對于偽造、涂改證件、證明等報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的,在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違反公開招聘紀律行為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報名咨詢電話及郵箱:
北京崗位:010-67825512,郵箱:gabdja2013@163.com
無錫崗位:0510-85511333,郵箱:pub-zhaopin@tmri.cn
特別提示:
本次公開招聘不出版也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或者個人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考試培訓、網站或者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聘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家庭成員有違法犯罪等可能影響聘用后依法公正履職情形的,謹慎報考。
附件:1.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2025年人民警察崗位公開招聘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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